从昨天(31日)开始,广州的居民医保开始办理追溯待遇。市医保中心负责人表示,待遇追溯的截止时间是明年6月30日,参保人完全有充分的时间从容办理,不必赶早在11月初,以避开高峰时段。
追溯待遇30日内划到医保卡
昨天上午,在广医一院医保特别窗口,前来办理追溯待遇的队伍并不长,也就五六个人。“我们特别对病人进行了预约服务,将一天的业务量控制在100多个左右,免得大家排长队。”广医一院医保办主任谭卉妍告诉记者。
办完待遇追溯,护士给办理待遇追溯的人一张回执单,并告知医院只负责受理,具体的费用结算还要等医保中心负责,并将在30日之内直接将追溯待遇划到参保人的医保卡上。
社区医院治疗报销比例高
医保中心负责人解释,普通门(急)诊医疗费中,只有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费用,才属于统筹基金报销范围,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为:在选定社区卫生机构,学生和未成年人为70%、老年居民50%,在其它选定医院学生和未成年人为40%,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自费药都不属于统筹基金报销范围。所以,对普通门急诊总医疗费而言,平均来看,实际报销比例可能只有20%~30%,总医疗费100元的一次普通门急诊费用,一般可能只报销20元左右。该负责人建议,参保人尽量使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尽量到社区医院治疗,都能提高医保报销率。
非从业居民不享受待遇追溯
什么情况下发生的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药费可申请待遇追溯?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项政策是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初期特定情形下的一种优惠措施,在试行办法实施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当年7月1日至缴费当月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以及参加居民医保的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在追溯期内,在其选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范围内的药费,应记账报销而未记账,自己掏钱支付了费用的,可按规定程序通过其选定医疗机构办理待遇追溯。
(编辑:姜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