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2020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针对城乡一体化、增加农民收入等热点,广东部分专家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别提出可行性建议及应该规避的风险。
1农民如何变成居民
先试点,全省逐步推进
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研究处处长田晓霞说,其实广东在几年前就已开始探索打破城市一体化结构的方式。2004年10月31日,深圳市全体户籍人口改为了城市居民,更早前的当年7月1日,佛山市就全面实施《关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及首批9个配套实施文件,终结城乡分割二元化模式,全市户籍人口统一登记为“佛山市居民户口”。
田晓霞认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很简单,只要在公安部门统一登记就行,关键在于依附户籍上的一系列问题,比如教育、社保、医疗等方面的问题比较复杂。她个人认为,取消城乡二元结构不应该一蹴而就,建议先在部分城市试点,积累各方面经验后,再在全省和全国推行。
要防农民既失业又失地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罗必良认为,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是个长期过程,破解也将是一个过程,不仅仅局限于户籍制度改革,还应有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作支撑。他表示,在土地流转实行过程中,如何保护耕地、如何保护农民利益应成为社会关注的核心,“保证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市场主体地位”。
罗必良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允许有就业能力的农民工以出让宅基地来换取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障。他同时提醒,这个措施应该谨慎,防止农民既失业又失地,出现农村新的土地兼并。另外,相对于目前各大城市实行的对农民工直接补贴,他认为关键要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让农民工掌握一技之长。
2农民纯收入何以翻番
通过流转增加财产性收入
省委农办副主任陈祖煌分析说,广东是一个富裕的省份,但广东也是一个城乡差别非常明显的省份。去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收入之比达3.147,虽然低于全国水平,但要高于江浙地区的水平。这次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2008年翻一番,全国各地都要大规模地增加农民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