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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暂住证 子女有机会享义务教育
2008-07-25 08:03:41 星期五 来源: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昨日(24日)上午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对暂住证的功能进行扩容,持有广州市暂住证的流动人员可享有子女义务教育、社保等服务。这缘于将从下月18日开始实施的《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持证可享9类服务

  据了解,《管理规定》强化了暂住证对流动人员的服务功能,规定持有广州市暂住证的流动人员可享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法律援助、申报科技成果、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含婚前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等)、参加社会保险、使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子女义务教育、子女享受免疫和儿童保健服务等9个方面的便利服务。

  《管理规定》还要求用人单位录用的流动人员要与其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遵守最低工资制度、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承担岗位培训责任等,不得招用无暂住证的流动人员。此外还提出要将外国人纳入流动人员管理范畴。

  《管理规定》还明确提出,街、镇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受公安机关委托,在规定的管辖范围内查验流动人员暂住证的,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并出示执法证件或者工作证。

  办证工本费等取消

  据悉,这是广州自2004年废止《广州市区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后,再次修订实施关于流动人员管理的综合性、基础性规章。新出台的《管理规定》强化了暂住证对流动人员的服务功能,并取消了办证工本费、城市建设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办副主任李立之表示,在取消办理暂住证工本费后,市财政每年要为此负担2000多万元的制证成本。目前,广州面向流动人员个人收的费用,只有每个月2.5元的治安联防费,从暂住的第七个月开始收取,这也是面向户籍人口的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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