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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调整首日:检查十个停车点三家商场没执行
2008-07-02 08:28:26 星期三 来源: 广州日报网络版

    咪表和商场写字楼停车昨(1日)起按半小时计费。昨天(1日),市物价局对天河以及环市东等热点区域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咪表基本都执行了新的停车费标准,但商场等场所配套停车场执行情况却并非尽如人意,时代广场、亚洲国际大酒店以及环市东友谊商店停车场均未执行政府指导价,仍执行其原来自定的收费标准。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吴林波对此予以警告,并表示会“再次前来检查,不落实的将被严肃处理”。

  咪表泊位:

  夜间停车平过小区月保

  昨日(1日)上午不到10时,商家即将开门,天河南一路的咪表泊位也忙碌起来。记者看到,一辆小轿车十分熟练地泊位后,正欲付钱,但当收费员告知涨价到5元/半小时后,小轿车上的男子在抱怨“怎么涨了那么多”后疾驰而去;接着,一辆公务车辆停进泊位在听说涨价后迟迟不愿付款,与其同行的另一辆公务车辆则在道路北侧非泊位地带违章停车……不过,不多的咪表泊位还是很快停得满满当当。

  价格检查人员认为,天河南一路的咪表泊位价格政策执行到位,不仅更换了标价牌,标示了最新价格、所属地段“一类地区”以及12358投诉电话和物价局监制字样,而且收费员收费告知,人工收费也改为按半小时计费(以前人工收费按一小时计费),并且咪表刷卡系统也显示了最新单价。此外,价格检查人员检查中山一医院眼科医院旁咪表泊位和惠福东咪表泊位发现,都执行了新收费标准。

  虽然就咪表泊位而言,相比以往,白天停车单价上涨不少——一类、二类地区都比以往贵、三类持平,但白天设有24小时封顶价格,比以往24小时累计要便宜不少,并且二、三类地区晚间停车时段比以往更人性化、更划算,从晚上10时提前到晚上7时开始,收费标准仍是10元/次,一个月也就300元,比小区室内停车月保费还便宜,能吸引更多市民泊车。

  咪表泊位经营单位之一的电子泊位公司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此次收费调整有利于引导市民短时停放、加快白天车位周转率,预计将从以往停车平均3个小时缩短到1~1.5个小时,使得有限的公共资源能提供给更多的市民。

  天河城停车场:

  执行新规 停车优惠不变

  天河商圈以及环市东一带有着大量商场等场所附属停车位,此次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后,各场所停车费升降不一,但商场及其租户给予的停车费优惠未变。

  天河城广场停车场收费原先是10元/小时,而现在是5元/半小时,加之其晚间停车不多,因此,晚间10时后按次收费10元等新政策对其影响不大,其进口处已张贴出打印的收费表,“暂时没有感觉出车流量的变化”。天河城车场管理部副经理杜小化告诉记者,广场以及场内租户给予的停车费优惠也没变,仍然是周一到周四所有车辆享受5元/小时优惠,周五到周日消费满100元享受5元/小时的优惠。对此,吴林波表示,此次,商场等附属停车场的政府指导价只是最高限价,商场等地可根据自身需要优惠下浮,但收费不能突破政府指导价上限。

  相比天河城广场,拥有1500个泊位、广州最大的室内停车场——正佳广场停车场收费变化则比较大。记者看到,该广场车场进出口以及取卡、收费处都张贴了新收费标准的通知。此前,该广场白天停车前2个小时10元、此后一小时5元、24小时80元封顶,但现在5元/半小时的收费标准相当于较以往提高一倍。不过,正佳广场副总经理左小平表示,广场租户给予消费者的停车优惠也未改变,优惠还可能扩大。

  时代广场停车场:

  打着物价局旗号收特种车停车费

  昨日检查发现,天河北时代广场、环市路亚洲国际大酒店以及友谊商店的停车场并未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在时代广场停车场,物价检查人员不仅发现该停车场擅自打着市物价局旗号、更改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悬挂所谓“特种车辆收费须知”,而且仍然执行其原先自定的收费标准——5元/小时,无24小时封顶收费标准(即24小时需120元,远高于新标准80元上限)。车场物管方表示,收费系统还没来得及调试,刷卡只是为了计时,收费员已经在按新标准人工计费。但检查人员询问发现,收费员根本不知道新的收费标准,也没有进行人工计费。

  吴林波口头对该车场管理负责人予以警告,要求其当晚必须调试完收费系统,不能调试完,也必须人工计费,标价牌要在2个月内更换,而所谓的“特种车辆收费须知”牌必须立即撤下,“已经接到军警车辆对此投诉”,“我们会再次前来检查,不落实的将被严肃处理”。

  环市东属于二类地区,而二类地区商场等地附属停车场收费标准低于目前环市东一带商场、酒店的收费标准,因此,一些商家昨日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检查人员告诉记者,亚洲国际大酒店的收费系统并未调整,仍按原先其自定的10元/小时(白天)、5元/小时(晚上)收费,比政府指导价中的4元/半小时、24小时64元封顶的标准要贵。友谊商店也在按其原先收费标准收费,即第一小时8元、以后每小时4元。对此,物价检查人员要求这两家进行改正。

  此外,针对市民投诉宏城广场北面配套停车场收费10元/次且无任何票据,尽管停车场管理方表示车场不对外经营,但物价局检查人员要求其到工商、交通、物价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能对外收费,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严惩。

  物价局:公共露天和小区停车费暂不调

  同时,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共露天停车场和小区停车费暂不调整,将在商场等配套停车场收费政府指导价试行至少半年后进行总体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再综合各方面意见决定是否调整公共露天停车场和小区停车费。而咪表泊位此次一、二类地区收费提高后,经营咪表泊位的两家公司向政府缴纳的道路资源使用费也将相应提高,目前正由交委牵头进行调整,这一费用将用于广州市停车场建设。据悉,广州市计划从今年起,分三年从市建设资金中安排10亿元用于停车场建设,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2007年~2010年每年计划在老八区新增5万个车位,到2010年7月底建成15万个泊位。  

  此外,对于商住楼车位如何执行收费标准,市物价局价格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物权法,首先要满足住宅小业主停车需求,小业主停车位仍然执行住宅小区停车费标准,而多余车位用于商业用途的,执行此次实行的政府指导价。

 (实习编辑:马菁璟)

作者: 记者李婧 通讯员蓝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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