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今起实施,涉及社会保障、房产交易、证券投资、残疾人保护等领域
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等一批新规今日(1日)起生效,涉及到购房置业、档案管理、生育保险、社保缴费、医疗保障、农村养老等多个领域。
「社保」
员工买社保要先备案登记
《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今起实施,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处长马见效指出,广州将把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从事自由职业等非正规形式就业的适龄劳动者纳入就业登记范围,这部分劳动者需先办理就业登记后再参加社会保险。
同时,除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参加“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办理“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办理在编人员社会保险等情形可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外,用人单位必须先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后,才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产假工资一分不少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今起实施,保险费由单位缴纳,职工不需掏钱。
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对高收入者来说,若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齐;对本人工资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参保人来说,其得到的津贴将高于本人工资。
社保缴费上下限调整
从7月1日起,广州市和全省各地养老保险缴费上限调至7362元,下限调至1472元。参保人应税工资、薪金介乎上下限之间的,按照实际月应税工资、薪金计算。
和养老保险不同,广州市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四大保险的参保缴费上下限,仍按照本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上限是10047元,下限是2009.4元。
正式享受居民医保报销
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从7月1日起享受相关待遇,在本社保年度的报销封顶线为80374元。
已经登记参保的人员,如果7月发生医疗费用,8月可以拿着发票、医保卡到医院办理报销。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表示,“医院核对身份后先退钱,相关费用再由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农转居”养老金加薪
广州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两年来,7月份将首次为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加薪”,在2008年6月底前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每人每月加发基本养老金40元;对于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加发10元。
本次调整惠及10万以上“农转居”人员,人均提高41.15元/月,增幅达9.42%,高于广州CPI涨幅。调整后,农转居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478元/月,其中年满80岁的达550元/月。
服务业民工实名参保工伤险
今日起,在广州从事服务业的农民工也要按实名制参加工伤保险。根据《关于广州市商贸、住宿、餐饮、娱乐、洗浴等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用人单位应按照经营面积划定参保人数下限,其中洗浴类经营场所每10平方米核定为1人。
在工伤保险方面,还有一个新规定于今天实施,《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把“老工伤”纳入保障范围;降低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提高相应待遇;首次允许一次性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计发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

省经贸委要求各石油公司加大投放量
确保不出现排长队现象
继前天(2日)针对成品油涨价传闻辟谣后,昨天广东省经贸委又召集中石化、中石油、中油碧辟三大石油公司开会,要求奥运期间油站不得脱销、限加。
“奥运”供油————————————————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