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闻 | 重点 | 政务 | 公告 | 广东 | 地市 | 先锋 | 图片 | 深度 | 推荐 | 气象 | 专题| 便民 | 人物 | 评论 | 昨天 |
广东地市
新闻中心>南粤消息>南粤大地
少年坐监一年"真案犯"浮出 士多窃案扑朔迷离
时间: 2008-03-27 10:16 来源: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事件·命运

  2006年9月25日凌晨3时许小士多失窃。

  9月26日黄英理向海丰县梅陇公安分局报案称钱物被盗近万元。

  9月27日梅陇分局到张振铭家抓到他带回审讯,张振铭供认出徐思颖,又抓了徐思颖。两人供称16岁的杜宇鹏参与了窃案。抓捕时,杜已“逃”走。

  2007年4月25日发出判决书:徐思颖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判决10天后出狱。张振铭犯盗窃罪,判有期徒刑一年。

  2007年9月27日张振铭刑满出狱。

  2007年12月下旬杜晓建承认该案是他和黄宗研所作。

  2007年12月23日黄宗研承认他才是盗窃案的真正案犯。

  2008年3月24日海丰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三家成立7人专案组对该案再调查。

  一宗发生在一年前的普普通通的盗窃案,警方认定的3名不到18岁的“案犯”有两人已被法院判刑、坐监,刑满出狱了;另外一名“案犯”也批捕在逃,网上通缉令至今犹在。但是去年12月下旬,另外两名年轻人却承认该盗窃案系他们所为。

  两名“案犯”是否“屈打成招”?是否警方办了冤案、错案?当地莫衷一是。3月21日至3月25日,记者前往事发地海丰梅陇镇调查时,更是感受到本案的扑朔迷离。3月24日,海丰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三家成立专案组开始对此案再调查。

  真相未白

  “我被抓进去的时候一直说自己没有偷过,但是他们用手铐反铐住我,按住我的身子用力地往下压……我怕被打就招认自己偷了东西。”

  ——因窃案坐监一年的张振铭

  “这个盗窃案很小、很简单,又不是什么大要案……这种案子,我们警察怎么可能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这起盗窃案会被翻供的背后别有原因!”

  ——梅陇公安分局局长施胜军

  破案

  士多被窃立案疑犯是三少年

  事情缘于一件盗窃案。

  2008年3月24日,海丰县梅陇镇圩内的黄英理说起当时财物被盗的情况依然记忆犹新:2006年9月25日凌晨3时许,他家楼下的小士多失窃。9月26日,黄英理向海丰县梅陇公安分局报案称钱物被盗近万元,其中人民币约7000元,香烟28条,以及客人的欠单及散装烟、饮料等物品。

  黄英理家是一幢三层楼的小洋房,一楼是士多,二楼三楼为住地。黄英理报案时也提出了可能的犯罪嫌疑人“老黑”(即张振铭)以及他们经常一起玩的几个人。黄英理说,他做出这样揣测的原因是一个叫吴超麟的朋友事发当天凌晨3时许路过该店,看到有3个小孩在他店门前的桌球台上坐着,不过看得不是很清楚,只是觉得其中一个长得有点像他的儿子。他想了一个遍,发觉周边像自己孩子的就只有“老黑”,而且被盗那天早上八点左右,一向喜欢睡懒觉的“老黑”居然在他店门口晃荡,他觉得很像作案后的观风,很可疑。

  根据梅陇公安分局局长施胜军介绍,在该地,盗窃案超过1500元就属于刑事案件。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以刑事案立了案。

  9月27日,黄英理又到分局报称:“老黑”就在家中。于是,梅陇分局刑警中队派人于当天下午1点多到张振铭家抓到了他,带回去审讯,张振铭供认出徐思颖,于是又抓了徐思颖。当时,“老黑”和徐思颖都只有17岁。

  梅陇公安分局干警通过审讯得知:只有16岁的杜宇鹏也参与了这起盗窃案。不过他们派人抓捕时,杜宇鹏已经“逃”走了。

  根据梅陇公安分局局长施胜军的说法,分局民警对张、徐二人进行了审讯,他们对盗窃黄英理小卖部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审判

  两人被判一年一个网上追逃

  2007年3月8日,海丰县检察院向海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审理。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海法刑初字第98号)这样认定:2006年9月24日晚11时许,张振铭在海丰县梅陇镇人民二路源源网吧碰到其朋友杜宇鹏(另案处理),然后二人一起回家,行至梅陇怡丰街时碰到徐思颖。三人经商谋盗窃黄英理家楼下小卖部,随后,携带一支螺丝刀及一把剪刀,窜至该小卖部。凌晨3时许,杜撬开了小卖部的铁皮门及铁皮窗。他们一共盗得人民币约7000元及香烟一批(经典盒双喜三条、红五叶神五包、红经典软双喜六包,金五叶神四包,软好日子四包,价值共516元)。三人逃到梅陇镇龙盛桥附件时将作案工具螺丝刀和剪刀扔进桥下溪里,随后在梅岭中学门口分赃,其中“老黑”张振铭分得2400元以及一些散装香烟,钱被他去深圳时花掉;徐思颖分得2200元及经典红双喜3条。

  法庭的宣判结果是:徐思颖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决10天后出狱。张振铭犯盗窃罪,判有期徒刑一年。

  这份判决书于2007年4月25日发出,这个时候,徐思颖和张振铭已经在看守所里呆了7个多月。

  其间,杜宇鹏也因为该盗窃事件批捕在逃,公安部门在网上发布了追逃令。

  2007年9月27日,张振铭刑满出狱。一个普通的盗窃案到这里似乎已经告一段落。盗窃事件也逐渐被当地人和当地警方忘却。

  生变

  另有人承认是窃案真正案犯

  不过,2007年12月下旬,这起普通的盗窃案却有了戏剧性的变化。这个变化是因为杜宇鹏听说盗窃案有别的案犯。

  因为张振铭出狱后在外流浪了一年多,被警方网上追逃的杜宇鹏认为盗窃案已经告一段落,于是回到老家,并在附近找了一家首饰厂打工。在厂里,他遇到一个以前小学认识的同学徐生就,闲聊时突然听徐生就提起:“其实徐思颖真是傻,他是替死鬼,无缘无故被人冤枉……”

  杜宇鹏一下警觉起来,便装作不知道地追问。徐告诉杜,原来偷黄英理士多的不是徐思颖他们几个,而是另有其人,名字叫黄宗研、杜晓建(杜宇鹏的亲戚)。杜宇鹏问他怎么知道的,徐生就说,自己和黄宗研原来一起做过工,很熟,“黄宗研亲口告诉我士多的东西是他和杜晓建两个人去偷的”,士多失窃的现金只有两三百元,加上香烟也就800多。据徐生就说,黄宗研整天幸灾乐祸地取笑徐思颖等人是替死鬼。

  回家后,杜宇鹏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在梅陇镇梅兴小学当校长的爸爸杜敬重。杜敬重立即找来杜晓建及其父母,开始询问是否他做了那起盗窃案。最后杜晓建承认该案是他和黄宗研所做。

  “我(杜晓建)和黄宗研去海城金富豪玩,回家时已是凌晨两点多钟,经过铺仔杰的小卖部聊天时,宗研说铺仔杰的店铺被人撬开拿了很多烟,我就说那我们也到黄英理的小卖部看能不能拿些烟抽,两人就决定去。在宗研家拿了一把剪刀,两人一起把铁皮门剪开后,进去拿了一条盒喜香烟,一条红五叶神,几包软经典,两条南洋香烟(一条盒装、一条软装),零钱两百多,两张一百块的,连抽屉一起带走,抽屉扔在宗研家附近的垃圾堆,剪刀放在宗研家,已经剪到差不多要断了,两点多钟去到4点多(当时已有清洁工人在打扫街道,所以知道是4点钟左右)。杨志鹏、俊标均有抽我俩给的烟。钱,我和宗研吃联邦一起用光。”杜晓建这样说了他们当时的盗窃过程。杜敬重试图找到黄宗研来证实这种说法,但获悉黄宗研因为在首饰店盗银已被警方抓捕。杜敬重于是向梅陇公安分局提供了这个线索。

  梅陇公安分局局长施胜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案子发生一年多以后,杜宇鹏的父亲杜敬重又来分局找我,反映说案子并不是其子杜宇鹏他们做的,作案人员一是杜敬重的表弟杜晓建,另一个叫黄宗研。我听了后,马上找来刑警中队负责人去核查此事。刑警中队在海丰看守所找到黄宗研,经审讯,黄宗研交代那起盗窃案是他和杜晓建两人去盗窃黄英理的小卖部,但当时现场只盗取了300多元现金和若干香烟,总价值才400多元。分局民警又找到杜晓建,口供与黄宗研十分吻合。”

  进展

  真案还是错案专案组再调查

  2007年12月23日,也就是梅陇公安分局干警在提审黄宗研后两天,海丰检察院驻看守所的有关人员在问及黄宗研时,黄宗研承认他才是盗窃案的真正案犯。也就是说,梅陇警方此前办的盗窃案极有可能是“错案”。

  海丰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有关人员于是把调查情况向梅陇分局和海丰公安局提交了报告。检察院的报告让海丰县公安局局长黄希长十分重视,于是海丰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安排主管刑侦的郑海陆副局长为组长,刑警一中队长吴君震为负责人,介入此案重新调查。记者前往当地采访时,专案组的调查已经基本完结,相关调查案卷已经上呈了上级有关领导,到记者发稿,此案是否警察办错案还没有一个定论。

  梅陇公安分局施胜军局长坚持认为,这个案子是梅陇公案分局根据客观事实办出来的,是“真案”不是错案。“如果案子真的有错,有错必纠,但纠错一定要依法按照程序来办,应由上级检察机关来调查,如果的确是冤假错案,撤我这个局长的职位都可以。”“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讲,2006年的这个盗窃案很小、很简单,我们梅陇分局每天要处理那么多案件,与别的刑事案件相比较,这种小案子就是10宗不破也不影响什么。”施胜军认为,这起盗窃案会被翻供的背后别有原因。不过当记者问及这起案子的许多疑点时,他也无法解释。

  此外,记者从海丰县委有关人士口中获悉,当地县委、县政府和政法委对此案也相当关注,已经派人调阅相关案卷。3月24日晚,海丰县政法委还牵头组织公检法三家,成立了7人的专案组开始对该案“是否错案”进行调查。

  ■士多窃案疑点

  同一个时段,同一个地点,怎么可能同时出现两宗作案?连日来,记者先后采访了失盗者、所谓的目击者、案犯以及自认案犯事件的相关人员等十数人。记者发现,这起简单的盗窃案存在非常多的疑点。

  [疑点1]为何推迟一天报案?

  店主2006年9月25日凌晨发现失窃,报案却是26日

  黄英理发现自己家失窃的时间是2006年9月25日凌晨6时许,他报案的时间是9月26日。也就是说,黄英理是案发后推迟了一天报的案。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这一天时间里,黄英理已经把被破坏的门窗都已经用铁皮修好,案发现场已经被破坏,警方所以采信的原因是黄英理用手机拍摄的案发后的照片。

  黄英理对迟一天报案的解释是,根据目击证人吴超麟的反映,其中有个小孩子长得有点像他儿子。他儿子在莲花山一个工厂做工,正好那天回过家,他以为孩子在外面欠了钱回来偷家里的东西,因此没有打算报警,后来他打电话问过儿子和他的老板,都证实那天晚上,儿子晚上10时到了工厂,并未外出,所以他才在第二天报案。

  不过,他也说过,这个求证的过程是他通过电话证实的,这个过程也没有花费什么时间。为什么他不在核实不是自己儿子所做之后的当天报案呢?

  [疑点2]究竟失窃多少钱物?

  报案称钱物被盗近万元,营业额最高不过千元

  黄英理向梅陇公安分局报案称钱物被盗近万元,其中人民币约7000元,香烟28条,以及客人的欠单及散装烟、饮料等物品。黄英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28条烟中,还包括了两条芙蓉王。不过法院判决显示,张振铭等3人盗得的香烟一批(经典盒红双喜三条、红五叶神五包、红经典软双喜六包,金五叶神四包,软好日子四包)价值共516元。两者无论从数额和数值都显然不符合。

  黄英理士多一天的营业额高时也不过1000元左右,里面怎么放着近7000元现金?他们在关门时怎么没有像平时那样把这些钱带到楼上的卧室?黄英理的解释是,由于时近八月中秋,他找了一个从深圳回老家的朋友借了5000元准备进些油和月饼卖,加上当天的营业收入,和杂七杂八的散钱,因此他估摸有近7000元。他还说,平时他们都是把钱带到卧室的,不过那天,他喝了点酒,所以就忘带了。

  [疑点3]三人都有人证实行踪

  警方未对“案犯”家人朋友做问询笔录

  杜宇鹏的父亲杜敬重告诉记者,案发当晚7时许,儿子和朋友出去玩,9时许回到在梅陇中心小学宿舍楼1楼的家里,全家人都在家,“第二天起床后,孩子还在家里。我向警方反映这个情况,但是警方说父母的证言不足以采信”。

  张振铭说,案发那晚,他和朋友去云路村看大戏,然后在朋友家喝酒,到了晚上12时许,朋友开车送他回家了,当时大门被他妈反锁,他还叫醒了他妈妈开门。

  徐思颖的姐姐徐小真告诉记者,9月24日晚11时50分,她们几个姐妹拿了20块钱叫徐思颖出去买炒河粉,12时10分弟弟就带着河粉回家了。

  记者采访中发现,三个“盗窃案犯”的家里人及其朋友,梅陇警方当时都没有做过问询笔录。

  [疑点4]唯一证言遭证人否定

  吴超麟表示他根本没有作过相关证言

  在海丰县人民法院对徐思颖和张振铭两人的刑事判决书中,一些奇怪的漏洞也颇让人疑惑:所谓人证物证,首先,在判决书里,根本没有物证:既没有作案用的螺丝刀和剪刀(法院所采信的是“被告人张振铭辨认作案现场和辨认扔掉作案工具螺丝刀及剪刀的现场照片”),也没有出现盗窃所得的香烟(这么多的香烟,从作案到被抓短短的两天内根本无法吸完)以及这些香烟的流向。张振铭的母亲张爱明说,她儿子被公安局以“盗窃”的罪抓去后,曾“招认”所盗的香烟藏在家里,但梅陇分局民警到张家什么都没搜到。此后一年来,张爱明打理家务,也从没见过有什么香烟。

  其次,法庭所采信的唯一的证人证言是吴超麟的说法。不过3月24日,记者在采访吴超麟时,他表示他根本没有作过相关的证言。他告诉记者,事发后,曾经有一个梅陇公安分局的干警找过他问话,他把当时碰到有3个年轻人坐在黄家店前桌球台的情况做了说明。但是他强调,他根本没有看清这3个人是谁,也说不清这3个人的身体特征,更没有看到这3人偷盗黄英理的小士多,因此他的话根本无法构成证言。他还强调,当时只有一个警察问话,根本不能构成问询笔录(按规定,必须由两个或以上的警察才能做问讯笔录)。

  此外,黄英理明确说,他小士多装钱的抽屉是一起被小偷带走的,但是梅陇警方和法庭都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在判决书上也根本没有体现,装钱抽屉的去向成谜。

  [疑点5]是否存在刑讯逼供?

  真相如何,仍需要上级部门继续查证

  “在法院做不公开审理的时侯,我就当庭翻供,说我是被逼的,是被打后受不了才招认的”,3月23日,张振铭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记者注意到,法院判决书对此只留下了一笔:被告人张振铭辩解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

  “既然你觉得你们是冤枉的,那为什么你们的口供是这么一致?”记者问。

  “在供认作案过程的时候,审讯的警察把我和徐思颖叫到一起,让我们招认怎么偷,偷了什么东西,作案工具怎么处理,怎么分赃,我们只好胡乱编造,所以我和思颖的口供一致。”张振铭这样回答。

  在徐思颖被抓一个多月后,他托同一个监仓被释放的人出来给家里传话,说请母亲和姐姐一定要相信他是清白的,他根本没有去偷东西,是警察硬叫他承认的,还提及自己在梅陇分局被逼供:被用手铐将双手铐在窗户上,刚开始还有在手腕包着布条,只让脚着地。审问人员逼他承认盗窃,徐思颖不肯承认。后来警察把手腕上的布条扯掉,手铐直接勒得手很痛,徐思颖受不了,只好承认“盗窃”了。

  3月24日,记者到梅陇公安分局试图采访当时的经办民警,发现经办民警都已“外出”。不过,梅陇公安分局局长施胜军对张徐两人的说法嗤之以鼻,他说,2006年的这个盗窃案很小、很简单,我们梅陇分局每天要处理那么多案件,与别的刑事案件相比较,这种小案子就是10宗不破也不影响什么。又不是什么大要案,就说我们警察有点急功近利,可能会刑讯逼供。这种案子,我们警察怎么可能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

  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这需要上级部门继续查证。

(编辑:刘倩)

作者:

相关新闻  
窃贼盗剪百米电缆 近千固话失灵损失约2万  2008-01-08 11:22:16
窃取客户资料勒索原公司 肖某某被以敲诈勒索罪批捕  2008-01-09 10:28:51
Firefox被曝存数据泄露缺陷 可被黑客窃取  2008-01-24 11:09:16
白灵“偷窃”是因为与男友吵架忘了付账?  2008-02-19 10:55:11
蓝营谍影幢幢 萧万长等办公室疑到处被装窃听器  2007-12-17 09:01:22
卖手机窃听软件遭刑事起诉 属于间谍专用器材  2007-12-19 11:00:49
广东深度新闻  
突破重围:打开科学发展通途 2008,听潮广...
汪洋强调:扎实推进广东特色惩治和预防腐 ...
提升文化软实力的路径选择 再来一次思想大...
老字号电影院何去何从? 祁海:缺一个电影博...
污染企业没资格转移 代表:应"照顾"欠发达 ...
预算报告应提前发 钟阳胜:人大工作有"新突破"
雷于蓝:广东今年试点探索“医药分开”等难点
林木声:环保质量有没有提高?最终要老百姓 ...
南粤新闻推荐  
列车大面积晚点停开 持25日至2月6日车票可...
明后有冷空气补充,全省气温将再降 羊城寒...
深圳蔬菜供应充足日销4000吨
羊城肉菜价涨供应不成问题 物价部门将减免...
“绿色通道”扩大至省内所有公路 鲜活农产...
春运车票改签时限提前 退票不晚于开车前6小时
广铁并未开通任何网上订票业务
广铁今开临客91列 本月武昌南昌方向票尚有...
百万图铃,尽在其中!
南方商城免费开店!
要闻,一览天下大事!
大量新书热卖!!!
网上广东五彩缤纷!
网上广东网上咨询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南方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南方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广东热点新闻  
"香港海难":捞出两尸体 广州再派14潜水精英 2008-03-27
穗工资将年增12% "工资倍增计划"今年起实施 2008-03-27
广东流感疫情最新情况 共报告流感病例1016例 2008-03-26
穗1-2月查补涉税收入破亿元 实名举报逐步增多 2008-03-26
穗港奶粉告急BB要断粮? 因涨价传闻奶源不足 2008-03-27
"最大烂尾楼"复活 更名中石化大厦 起价超2万 2008-03-26
广州十香园昨起售票迎客 
2007"南国书香节"开幕 
茂名摧毁一盗抢贩卖儿童团伙 
惠河高速大巴坠翻 
高速公路事故多 
蓝牌车扎堆抢食 
广东新闻人物  
梁銶琚之女梁洁华:从家庭主妇到社会慈善家 2007-07-04
陈绍基:中国学生如果缺少书法审美是一大遗憾 2007-06-20
大二学生要“卖”身救母 2007-07-04
地震陈家祠可避险 
开学了黑公车堪忧 
不满抄牌当街撒野 
留守儿童挥别广州 
性用品店公然贩毒 
九旬老人再"婚" 
城市表情:连通 
城市表情:霸道 
城市表情:珠江晨光 
城市表情:二沙岛的上空 
城市表情:运动健儿的早晨 
城市表情:珠江渔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