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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取消养猪禁令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属禁养范围
2008-03-08 09:24:23 星期六 来源: 南方日报网络版

  东莞猪农欢迎禁养政策调整

  并非全面“开禁”,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三类环境敏感区仍属禁养范围

  苏庆源昨天(7日)特别开心。他10年前开始在东莞养猪,去年底东莞出台从2009年全市禁止养猪的政策后,他一直在为寻找新的养猪地点而奔波,而昨天他“心中悬着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让苏庆源“石头落地”的消息是东莞市市长李毓全参加全国“两会”,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09年起东莞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的政策已经取消了。

  欲搬迁者,真难觅土地

  苏庆源说,他在东莞市桥头镇的养猪场占地50亩,每年给东莞供应7000头生猪。去年底,东莞出台政策:2009年1月1日起全市禁止养猪。苏庆源说,春节前,有关部门要求他在今年5至9月搬迁完毕。

  为寻找新的养猪场所,苏庆源天天在惠州博罗、惠阳一带找地,尽管找得很辛苦,却由于受土地和地方政策限制,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场所。为尽快搬走,他以较便宜的价格卖掉了1000多头生猪,使他的生猪数量减少到5000多头。苏庆源说,他的猪场要完全搬迁,最少要投入1000万元,而重新建设一个猪场最少要5年的时间。

  一些小的养殖户则早已搬走。道滘养殖户李国彪告诉记者,去年还有许多来自广西的老乡在这养猪,到现在,已经搬走了一半左右。

  三类“禁养区”,仍禁养据东莞市农业部门数据,目前全市尚有生猪养殖户(企业)892家,存栏生猪8.8万头。主要分布在谢岗、东坑、常平、桥头等镇,绝大部分为小规模养殖。

  东莞市环保局向记者确认“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的政策已经取消,但强调在全市划分了“禁养区”和“非禁养区”,在禁养区内“肯定是不让养的”,“非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规划细则还在制定当中。

  环保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在三类环境敏感区内禁止养猪,包括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市区和各镇中心区、工业区等人口集中活动区;东江(东莞河段)、东莞运河等三公里范围以及同沙等十大水库的集雨区内和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河段)陆域范围内。此外由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环境敏感区内也禁止建设包括养猪场在内的禽畜养殖场。

  不迁走者,还需解决销路

  “非禁养区”可以养猪,让一些养殖户松了一口气。但记者也了解到,即使目前能缓迁,也并不意味着这些养殖户今后的路一帆风顺。未来东莞生猪将全部从供莞基地采购,如果不能进入这个基地行列,这些养殖户的前途也不容乐观。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认定的三批供莞生猪基地中,没有一家是本地养殖户。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是仍有一部分的养殖户对基地供猪尚存观望没来申请。二是一些来申请的又没有工商、动检部门出具的执照,属于“非法”养殖,或者没有达到基地所需的其他条件,而未能被受理。

  何女士得知上述情况后说,下周就要到相关部门咨询此事,尽力争取进入基地行列。农业部门在一份书面答复中表示:未来将重点抓好规范生猪养殖,制定生猪养殖标准规范,推行健康养殖。重点把周边市县莞籍养殖户纳入定点供莞生猪基地审查认定范围。目前认定的基地中,有22家是莞籍外迁养殖户,供应能力为60多万头。

(编辑:卢若情)
作者: 记者段思午 谭志红 向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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