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21日),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各代表团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代表们认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地方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报告客观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成效和经验,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方向,大家一致表示赞同这个报告。
把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摆在人大工作重中之重
省委书记汪洋代表在佛山团参加审议时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言简意赅,实在具体。过去5年是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5年,省人大能够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善于联系广东实际,富于创新的精神,做到了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与监督的有机统一。
汪洋说,要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今后人大工作。要集中民智,制定破解落实科学发展观难题的举措。要动员民众,为实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共同奋斗。要加强监督,纠正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制定法规,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制度保证。要强化自身建设,夯实支持监督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基础。
代表们就人大工作如何促进广东科学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美好期待。
作为连任的老代表,深圳团的关志钢说,对人大工作感受最深的是,十届人大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很高,对生态环保尤其重视,地方法规制定最集中的领域就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多次围绕环保主题展开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韶关团的刘志强代表建议,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防止珠三角今天的大气污染成为其他地区明天的问题,前瞻、务实地筹划制定广东省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广集民意立法侧重民生
列席大会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陈舒是出名敢言的律师。她说,广东人大在开门立法和发挥代表作用这两方面,都敢于探索,走在全国前面。比如,为了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省人大开门立法,广泛开展调研。制订《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时,省人大派出3个工作组赴全省各地,足足做了2个月的调研,广泛收集民意,立法效果好。
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代表说,人大常委会报告中,最大亮点就是地方立法,特别是在一些社会管理、涉及民生问题方面,做出了很多创新、尝试,填补了法律空白。深圳有特区立法权,深圳的立法空间很大,应该充分利用这个巨大优势,填补现有法律空白,针对深圳的新情况新形势新问题,把深圳法律体系加以完善,使得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各项事业都有法可依。立法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必须经过充分的前期调研,既要借鉴国际先进理念,也一定要与国情、市情紧密结合。
深圳团的陈治华代表说,从报告可以看出,过去5年我省的地方立法工作除了继续加强经济立法外,立法重点明显偏重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且此类立法大都是全国率先进行探索和创新。如立法呼声很高的食品安全条例,几经审议,及时制定,成为我国第一部关于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又如,广东省人大在全国率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确保老百姓“养老钱”安全和增值;率先制定政务公开条例,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等等。
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
广州团的郭德勤代表说,过去的5年是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最好的5年。他所在的十届省人大广州团第5组,就城市“农转居”人员没有养老保险的问题,连续两年咨询社保部门。当时代表们直言,要是还不能妥善解决,明年我们就要质询了。欣慰的是,去年广州17万“农转居”和全失地农民已经参保了。
清远团的何雪香代表说,省人大的代表培训工作做得越来越好,此次会前的“岗前”培训,措施好,效果好,为新代表依法有力履职提供了条件,“代表热线”的开通拉近了代表与群众的距离,为人民群众发表意见提供了很好的平台。蔡仲光代表提出,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都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形成的,但目前有一些承办单位存在“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并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提高议案、建议办理的实效性。
(编辑:付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