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在现阶段,人民幸福感的增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老百姓可供支配的钱有多少,涨薪、增收也就成为市民热切关注的焦点。
而涨薪之声日强,其背景也颇为充分。2007年CPI高企,居民感觉钱袋干瘪。而我国劳动回报较低也引起了关注,据了解,从1990至2005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率从53.4%降到41.2%,降低了12个百分点;居民收入长期低于经济增长速度。
那么,到底要不要涨薪?如何涨薪?在物价飞涨的情况下如何提高普通居民的生活水平?代表委员专家纷纷建言献策。
“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幅度一定要高于物价上涨幅度。”省人大代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针对春节后将做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最低工资标准考虑物价因素
方潮贵说,当前社会各种工资调节主要靠市场,虽然政府会有工资的指导价,但并不具备强制性。不过有一点,最低工资标准是具备强制性的。法律硬性规定了工资下限,保障了工人的最低收入水平,下限以上部分则靠市场调节。
既然由市场调节,就不得不提到物价。如果物价上涨,但工资却没有提高,收入没有增加,老百姓的幸福感当然就会下降。因此,方潮贵强调,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强制性下限,作为具有指导意义的标准,它的提高幅度必须超过物价的上涨水平。
记者了解到,广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将于春节后公布,方案出台后将有几个月的时间进行缓冲,向社会公布,然后才能实施。而随着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的还有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
养老金将再次上调10%
养老保险方面,广东的养老金将再次上调10%,据估算,年须支付约43亿元。有关方面认为,如果全部由养老保险基金承担,对欠发达地区来说,压力就会很大。因此建议由省财政进行一定补贴,地方政府再出一部分,其余由基金承担。
据悉,作为社保另一个重要方面的医疗保障,广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一致。这也是推动城镇、农村“人人有社保”,增强人民幸福感的重要工作。
(编辑:付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