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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农民建房审批权将下放到区 首先在番禺区试点
2008-01-14 07:35:44 星期一 来源: 南方日报网络版

  “过去,广州城市管理重视城市,却对乡村‘一刀切’,禁止农民合法盖房,最终无非导致两种情况:老实的村民盼批准;不老实的村民建违章。”广州市常务副市长苏泽群日前表示,要将农民建房的审批权、规划决定权大胆下放给区政府,让最了解村民的“父母官”指导村民早日住上“安居”房。目前,具体方案市政府正在审批中。试点番禺区已制定了《广州市番禺区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并且制定了村民住宅建设的报建程序,待市政府同意规划审批权下放后开始实施。

  据悉,番禺区撤市建区后,由于审批权收回到市一级部门,区没有了农民建房的审批权,目前农民建房报建问题难以解决。而目前解决农民建房报建难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审批权下放。农民建房审批权主要涉及规划和国土部门,广州市规划局和番禺区人民政府于2007年2月15日联合请示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同意在番禺区进行试点,将农村农民建房的审批权下放到区,取得实施经验后准备向花都、白云等区乃至全市推广。

  广州市建委昨日透露了“解决农村建房报建难”的下一步计划:市政府同意在番禺区进行规划审批权下放试点后,将建议市规划局在半年内评估实施效果,并尽快向全市推广,彻底解决全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难问题;市规划局尽快制定完成农村村民住宅布点规划编制和审批办法,并指导各区结合近期开展的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同步编制农村村民住宅布点规划,待市规划局将审批权下放推广时,可马上报市规划局审批;花都区、白云区、萝岗区、南沙区等将根据番禺区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各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村民住宅建设审批指引;市监察局牵头,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配合制定农村村民住宅批后管理制度和效能监察制度。

(编辑:付昱)

作者: 记者/曾雅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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