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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大学生接受"婚前同居" 但六成会后悔女生居多
2007-09-09 11:32:14 星期日 来源: 信息时报网络版

  日前,由广东省性学会主持编辑的《2007广东性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出版。报告中《大学生同居现象浅议》一文中指出,有同居行为的大学生中,六成对同居行为表示后悔。

  记者调查发现,在广州高校中,大学生同居现象高达一成。“生活开支缺少来源、学业受影响、未婚同居易酿苦果”等因素成为大学生后悔的主因。

  2/3大学生接受“婚前同居”

  报告中《大学生同居现象浅议》一文中指出,据媒体对上海、广州、北京等50余所大学的4109名男女大学生抽样调查,反对同居的占31.3%,完全赞同的占19.8%,48.9%的学生属于中立派。

  而全国24个省市2000名本、专科学生的问卷和座谈调查显示,对大学生同居表示赞成的占28.4%,任其自然的占57.6%,只有13.5%的人明确反对。研究者据此认为,目前大学生对未婚同居行为持比较宽容的态度,有接近2/3的人可以接受。

  观念上可以接受,但具体行为怎样?人民大学潘绥铭教授的实证调查显示,在全国大学本科生中,同居的仅占5%。而西安对五所高校800名大学生抽样调查显示,有7.02%的学生有同居行为。

  广州大学生超过一成校外同居

  记者调查发现,在广州高校中,同居现象并不少见,来自高校辅导员掌握的数据显示,约有一成左右的校外租房学生是同居的。但记者在一些外语、艺术类的院校采访发现,比例远远高过此数据,在这些院校,大学生同居比例甚至近二成。

  某外语学院一名学生告诉记者,他们全班48人,有8~10人在外租房,其中多数是同居的。在一些音乐美术院校,一个学院仅一个年级就有30%左右的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其中因异性同居而租房的不在少数。

  同居女生后悔居多

  虽然大多数大学生接受婚前同居,但是在同居的大学生大多数也会后悔。在《报告》中收录的由省社科院孙蕾、郭显超的论文《大学生同居现象浅议》中指出,六成大学生对自己的同居行为表示后悔。

  记者随机采访中发现,15名受访者当中,有10人对“同居后悔”表示赞同。其中以女生为多,男生多表示“考虑周全后同居”则不会后悔。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吴小燕认为,同居更多不过是逃避现实压力的一种方式。可惜的是,同居却又会带来新的压力。吴小燕说:“谁付房租、水电费,到谁煮饭、谁洗碗,都可能引发争吵。除此之外,就是会不会怀孕的问题。我感觉同居很多时候都是甜蜜得不得了的时候做出来的冲动行为。一旦感情不合或者以后毕业面临分手,肯定会后悔。”

  逾5成学生仅将同居关系“视为暂时”

  调查显示,由于前途不确定因素很多,23.4%的大学生同居者表示不会与现在的同居伙伴结婚,而表示“不确定”的高达55.1%,“这种不能确定的心态正反映出,大学生大多比较现实,他们仅仅是把现在的同居关系看作暂时的。”

  月开销超三千重担难承终分手

    ■现身说法

  小B同居账本入不敷出

  收入

  固定收入:双方父母提供的生活费:3000元

  不固定收入:兼职做家教,为一家公司打杂

  开支

  租房水电煤气费开支1000元

  实习见习用度(车马费等):数百元

  生活费:2000元

  额外支出:若干

  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小B在大学最美好的时段曾与女友过了二年同居生活,但至今回想起来,依然后悔不已。小B是在大二下半学期和女友同居的,对方是比自己小一级的师妹。小B说“已是成人的他迫切渴望提前享受小两口的生活”。就这样,两人过起了同居生活。他们采购了冰箱、洗衣机、电视、沙发、电脑、空调,显而易见,这个“家”有些富足。小B因此成为同学中羡慕的典型,两人也因此沉浸在幸福之中,甚至想到了结婚。

  但因为还是在校学生,家庭开支成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他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好在小B父母支持他校外租房,每月提供给他2000元的生活费,女友也有1000元的生活费,这样两人每月至少有3000元的固定收入。但这还不够用:每月租房水电煤气1000元,交通费数百元,生活费2000元,加上其他的意外开支。为了让家维持下去,小B不得不到校外兼职做家教,晚上还会帮一家公司打打杂。

  小B向记者抱怨,当初如果不是父母支持,他和女友的同居生活一定会过得很惨。但是两人最终没有好梦成真,如今还是在校生的女友向小B提出了分手,原因是“两人的生活观差距过大,小B走向工作岗位后,两人经常吵架!”

  高校同居处罚规定

    华南理工大学:非法同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华南师范大学:非法同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记过处分甚至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中山大学:是常识没必要写入校规。

  广州大学:宿舍留宿异性将留校察看

(编辑:吴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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