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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后,广州市本年度养老金调整办法昨日(8月28日)公布,全市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45元/月,所增养老金从上月起计发,将在本月底前发放到50多万名退休人员的银行存折中。
据介绍,此次调整对象是已纳入广州市(含番禺、花都区,增城、从化市,下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2007年6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的所有参保人。
从今年7月起,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2元。其中,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64元。在以上调整标准基础上,参保人还将按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加发2元基本养老金。建国前工作老工人按此项加发养老金不足60元的,按60元发放。
与全省调整方案相同,广州市调整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80周岁以上老人予以政策倾斜。具有正高职称的每人每月再增60元,具有副高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再增50元。
对于企业退休的军转干部,在以上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本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297元的,按1297元予以补足。
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人员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加发50元基本养老金。据了解,广州市早在2003年就开始为8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加发50元/月养老金,如今再加发50元/月,那么这些高龄参保人每月就能多领100元养老金了。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黄远飞表示,此次调整是广州历来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比全省人均增发的120元/月高出25元/月,使广州月人均养老金由1152元增加至1297元,成为广东省内除深圳外养老金水平最高地区,在全国位于前列。为此,全市养老保险基金一年将增加支出9.68亿元。
■温馨提醒
高职退休人员须申报
由于此次调整涉及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但广州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原没有采集退休人员高级职称的信息。劳动部门提醒,相关人员应提交材料进行申报办理手续。
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的退休人员需及时向单位提出申请,已移交社区管理人员向所在区退管部门申请,同时还要提供经政府职称评定或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发放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由单位(或退管部门)向所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在确认高级职称资格的次月起与当月的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并从2007年7月起补发。(编辑:吴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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