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布的《2000年至2005年中国儿童意外溺水状况调查结果报告》显示,暑期正成为儿童意外死亡的高发期,平均每年有近3万儿童死于溺水。在每年5万多因意外死亡的0—14岁儿童中,溺水身亡儿童几乎占到六成之多,男孩溺死率是女孩的1.63倍。
短短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广东省发生了近十起儿童溺水的悲剧,他们或与同伴戏水而亡,或与家人在小区游泳池内游泳时溺亡,家长在悲痛之余都希冀着为已逝的幼小生命找到活生生的责任关系。
近日,记者走访了广州市多个设有区内游泳池的住宅小区,采访了相关的小区管理人员和家长,并且就此问题咨询了相关的儿童教育专家和法律专家。显然,要避免悲剧的再度发生,管理人员和家长乃至学校多方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家长:孩子都是“初生牛犊不怕水”
在每个小区的游泳池旁边,记者都能遇到带着小孩前来游泳的家长,在采访中,家长普遍表示了对小孩子游泳时安全问题的担忧。
南洲名苑游泳场内,一名姓白的母亲刚好带着他十岁大的孩子来游泳。她告诉记者,虽然学校和家里都有教育孩子要注意游泳时的安全,但孩子太小,对危险意识不足:“平时我们下班后还可以陪着他下水,放假后他一个在家,我们都怕他一个人下水。”另一名家长更是有点无奈地说:“有危险孩子们都知道,但他们好像都不重视自己的生命似的,教育他们时也只是当我们在说别人的故事,我们总不能整天跟在他们后面吧?”
小区:救生设施基本齐备但仍有隐患
记者走访了包括中海名都、南洲名苑等多个设有游泳场的小区,发现这些小区游泳池的显眼处都设有安全警示牌和指导标语。游泳池开放期间,池边都安排了多名具有专业资格的救生员在场,在南洲名苑更是在一个游泳池附近设立了4—6名救生员之多。同时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了解到,多个小区的游泳池旁也都专门设有急救室。
尽管如此,珠江帝景的陈小姐就向记者抱怨:“每次刚进入游泳池的时候,救生员还在的,但时间一久可能看我们都游得很好,救生员就回到屋子里面去了。”记者在中海康城小区的游泳池看到,由于该游泳池每天11时30分要清场,此时泳池内剩下的几乎都是儿童,而救生员也已经不见了踪影。
同时记者也发现这些小区还存在着一个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在游泳池开放时间里,记者看到本应只能让成人下水的深水池中却聚集了众多的小孩子在戏水。当值的救生员表示,孩子们在深水池游泳很常见,“很难阻止他们,但我们会加倍注意。”
专家:应加强生命意识和求生教育
中山大学教育系心理学教授古南永认为,儿童意外为什么频繁发生,其实可以总结为两点:一是生命意识教育缺乏,二是求生技能教育缺乏。
古南永表示,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面对的是一个由家长、学校和社会等提供的比较完善的人工安全环境,在成长过程中基本没有直接面对自然的“生与死”场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对生命的感受和理解就会有缺失,对生死概念就会淡薄。因此大城市孩子心理上就很难对生命产生畏惧感,面对危险或者同伴遇到危险,他们失去了本能的紧张,这样,意外的发生概率就更高。”同时古南永还认为,“由于现实生活中,家长和学校过于追求竞争性的教育,注重成绩和学习才能,对原始的求生技能的教育却失去了应有权重,在平时就极少向孩子提供自然本能求生技能的教育。这样教育下的孩子就很难在遇到危险和别人遇到危险的时候做到正确的反应。”他表示,家长和学校应该对生命意识的教育加大权重,才能减少悲剧发生。
律师:小区泳池溺亡物管难辞其咎
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的周亚波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广东省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住宅小区内附属的娱乐、休闲、保障等设施,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在保障其安全正常使用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游泳场所这样高危的设施,即使是无偿提供,物业方面也要对使用者的安全负起责任来。更不用说是有偿提供,无论是否承包出去,物业责任是无法推脱的。”而根据国家体育局规定的《体育场所开办条件与技术要求》规定,对于人工游泳场所安全保障方面,游泳场所开放时间必须有值班人员、救生人员、医务人员、保卫人员现场值班。而且必须拥有急救室,并配有氧气袋、救护床、急救药品和器材,救护器材要摆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
对于孩子间过失导致的死亡,周律师也强调,如果是未成年人在一起玩耍,确实是因为一方小孩过错直接导致一方死亡的,那么双方家长都应该负有监护不当的责任。但如果是一方小孩看到另一方遇溺却不救助,“由于是未成年人,他们是不负任何责任的。”
链接:近期儿童溺亡事故
●5月7日傍晚,增城市中新镇西福河乌石村段一处浅滩附近,4名男童正在河中拼命挣扎,一会儿工夫,他们弱小的身躯就慢慢消失在茫茫河面上。4条弱小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最小的年仅9岁。
●6月16日下午,警方在广州市白云山黄婆洞水库里打捞上来一具少年尸体。事发当时,身边近10名同伴看到少年溺水后都吓慌了,不但没报警,还商量好回家谁都不许把这件事说出去。
●6月18日,广州市海珠区愉景雅园小区泳池内,一名外来工业主的7岁小孩在游泳时不慎溺亡。事发后,因责任问题,家长将小孩的尸体放在小区门口要求物业负责。
●6月20日下午5时左右,正是放学时间,广州市新苗学校5个男生相约来到槎头珠江边游泳,但刚下水游了几分钟,4个男孩便上岸大声呼救,其中一男孩滑落水中,后溺水身亡。
●7月2日中午,广州市荔湾区花地河边5个孩子趁着高涨的河水在捞鱼,忽然一名9岁的男孩落入水中,水流很快将其吞没,目击的同伴称其中一名女孩将其推入水中,事发后,孩子们并未在第一时间报警。
(编辑:付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