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农村税费改革在山西省全面推开一年来,全省农民人均负担由改革前的90元下降到35.9元,减负率达到60.1%。
在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计税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是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山西省采取认真核实测算,将数字张榜公布,由农民签字认可的方式,使全省各地计税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基本落实到户。同时,山西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中央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9.5亿元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和各地市还配套2亿元,用于支持农村税费改革。2003年,通过调减农业税,取消特产税和屠宰税,全省农民负担总额由改革前的28.65亿元下降到8.3亿元,减少了16.49亿元,人均减负54.1元。为了从源头上为农民减负,山西省还进行了撤乡并镇和村组合并,全省共裁撤了735个乡镇,545个行政村。(编辑: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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