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2004年1月5日起,对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农村税费改革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情况;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的实施和进展情况;对各市、县改革方案的审批情况,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情况;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及办事机构的建立健全情况;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落实、使用和管理情况;对农村税费改革“八不准”要求的执行情况等。(编辑: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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