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要闻原创报道滚动新闻热点专题广东时政要闻权威公告新闻现场地市热点政谈新闻精选地市招商中国高层动态反腐快报人事动态 时评南方观点焦点话题点评广东国际国际快递国际军情名人轶事社会网络人生社会百态法治社会港台经济民生市井百态新闻人物
食品新闻
再冷几天广州将无菜可卖 益力多:糖多也不会改配方 生煎肉馅竟是致癌猪乳房? 学生送礼竟送安全套口香糖 五粮液:谁说我偷税了?! 广州人喝不起万绿湖水 吃得太烫太饱小心得癌! 女人不得不吃的抗衰保健品 冬天吃什么保暖又补身? 这十种食物帮你长结实肌肉
您现在: 广东频道
广州住房公积金“免税线”提高966元
2008-08-05 18:39:10 来源: 南方网  暂无网友评论
浏览字号:  | 打印本页 | 通过Email推荐给好友:

  南方网讯  记者今天(5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随着广州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提高,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个人所得税免税标准由去年的9081元调高至10047元,提高966元。新调整的政策从7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构成。单位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缴存比例。目前广州市地税局现行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限额标准。

  根据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07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349元来计算,3倍为10047元,即“免税线”与2007年的工资基数最高上限9081元相比,提高966元。

  这也就是说,如果单位和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本市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或者在10047元以下,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免征个税,超过部分则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编辑:赵殿川)

记者周赞辉 通讯员巫广安刘雯婷张海兴张莹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南方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南方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然后同时按下“CTRL”“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