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和实施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从广东省“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中筛选出部分课题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国内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课题内容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的“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共十个。研究课题立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和解决广东省未来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主要涉及总体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改革、区域合作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课题和内容详见《广东省“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
四、具体要求
(一)人员要求。
1、课题组成员必须熟悉所申报课题领域的情况,并有一定研究成果。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开展研究。申请单位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直接责任。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4、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二)研究要求。
课题研究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符合广东省的省情,具有时代特征和国际视野,所提的政策建议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调查研究和分析资料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相结合,面上分析和重点分析相结合。
(三)申请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的课题,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
五、时间安排
(一)参加申请单位可登录网站:www.gddpc.gov.cn(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载《广东省“十二五”规划课题研究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附件2)。
(二)项目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广东省“十二五”规划课题研究申请书》,并于2009年7月20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处(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研究申请字样。
(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选聘单位,于2009年7月25日前下达课题研究聘请通知书。
六、进度要求
(一)课题承担单位接到课题研究聘请通知书后,应于2009年7月28日前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
(二)课题承担单位应于2009年10月30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议。
(三)课题承担单位根据评议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09年11月30日前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四)研究期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依据规划前期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2次左右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研究经费
根据课题的具体情况,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给予每个课题一定的研究经费补助,具体为:“广东省‘十二五’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研究”课题经费15万元,其余课题经费均为10万元。
八、研究成果
课题研究成果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政府大院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处
邮政编码:510031
联系人:陈伟健、张娜娜
联系电话:020—83133121、020—83133074
020—83133024(传真)
联系邮件:jw_cwj@gd.gov.cn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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