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3月14日
(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