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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君:较真办案有“两手” 服务基层有实招

2021-09-07 18:15 来源:佛山日报

  在法庭上敲锤定案、在外奔走执行……“竭尽所能只求无愧于‘法官’二字。”这是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大塘人民法庭庭长陈志君的内心独白,也是他18年来的办案铁则。凭借一股“较真”劲儿,他见招拆招、智破困局,“执着”为民。近四年来,陈志君共办结案件1200余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超四成,荣立省法院、市法院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善解“疑难杂症”的办案高手

  2013年,时任三水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的陈志君接手了一起以某高尔夫球俱乐部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如何最大限度兑现债权人的胜诉权益,让陈志君陷入了思考。

  那段时间,他白天奔走于市、区工商、环保、国土、规划、经促等部门进行深入沟通,夜晚认真研读一个个政策法规、市场交易案例,研究、寻找处置高尔夫球场的其他可能性。

  “被执行人的球场经营权具有极高的市场价值,但司法实践中鲜有处置同类财产的先例可参考。”无例可寻,唯有摸着石头过河。陈志君反复斟酌、评估,大胆提出以现有不动产为载体、采用收益法将球场的经营权一并评估拍卖。

  “只有将球场经营权一并处置才是实现球场价值最大化的唯一途径。”面对质疑,陈志君把连日来调研分析研究的执行方案和盘托出,成功打消了被执行人及其他股东的顾虑,最终被执行人财产以2.07亿的高价拍卖成交,债权人的债权均得到全额受偿,各方都对处置结果表示满意。该案的处理也为此后同类财产的司法处置提供了宝贵经验。

  “关关难过关关过,步步难行步步行。办案需要有一份‘解题’的执着。”在多年的审判执行工作中,陈志君促成了一起涉“一带一路”国家重点企业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助力其焕发生机;明晰某国有企业不动产权属,妥善处理标的超10亿元的国有企业债务系列案,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充分发挥判决的指引作用,依法办理“水源治理”“非洲猪瘟防控”及农村重大项目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等涉农案件。

  赋能基层治理的参谋助手

  陈志君常对法庭干警说:“法庭面向基层,要多为镇街党委政府解忧、为村居百姓办实事、为企业发展助力。”自2018年担任大塘法庭庭长以来,他将畅通与党委政府、商会企业、各村委的沟通联系提上法庭的议事日程。

  在他的大力推动下,大塘法庭与大塘、芦苞、南山三镇司法所、综治中心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对接机制。据统计,该机制自2019年6月建立以来,办案团队诉前调解成功率超六成,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为一站式就地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提供了便捷路径。

  2019年10月,广州某工程公司员工韦某在工作期间被重物压伤,双方对韦某治疗期间的伙食费、工资、伤残补助金等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得知该纠纷后,陈志君及时指导芦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调解方案,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向。

  “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后,如果对方反悔,我该怎么办?”面对韦某的疑虑,陈志君仔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指引其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效力,让这起纠纷当天就得到化解。

  “你们的意见可帮了大忙,下一步,我们将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职责、协调好施工方与村民之间的关系,进一步防范工程发包和施工监管风险。”芦苞镇某村委会书记收到大塘法庭发出的司法建议后,激动地表示。

  一心为民解纷的同时,陈志君着眼于“治未病”,积极为基层治理开出“法治良方”,近三年来,大塘法庭在常态化上门走访大塘、芦苞、南山镇政府、部门的同时,先后给当地党委政府发出司法建议30余份,涵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加强对农村土地利用监督指导、提升村居工作规范性”等内容;因地制宜推出网格员跟班学习制度,深入各村委、辖区商会及企业开展释法答疑近50次、法律宣讲25场,助推村委规范管理,为农村和企业发展找问题、出点子;与镇政府共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庭审观摩、法庭开放日活动10次,受到辖区群众广泛好评。

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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