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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 将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

定价过高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2021-04-03 06:55 来源:南方日报 郎慧

  南方日报讯(记者/郎慧 通讯员/穗建)4月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印发,重拳整治广州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从4月3日起正式执行。

  《意见》指出,广州将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要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根据国家集中供地规划,今年广州将分3次集中出让全市住宅用地,有序推进落实《广州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全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34公顷,占全年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25%,比前5年住宅用地年均供应量提高22%。

  在此基础上,广州将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部分区域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出让。同时,在土地竞拍时让竞买人签署理性竞价承诺书,对非理性竞地价、定房价的企业联合约谈警示,后续加强监管。据悉,这是广州首次对土地市场实行竞价承诺书制度。

  通过统筹增加地块内配建的租赁住房面积,广州将加大租赁住房的供应力度,并加强土地供后管理。未来,全市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力度将大幅提升,以此严厉打击捂地囤地行为,有效引导土地市场预期。

  在严格调控一级市场的基础上,市区住建部门还将加强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引导,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意见》还提出进一步做好分类管控和精准施策。对通过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年限从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延长至满3年。同时,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坚决打击投机行为。

  广州市住建部门将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监管高压态势,继续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检查,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无证销售、虚假房源销售、虚假宣传、不按政府备案价销售、价外加价、捂盘惜售、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套取“经营贷”和“消费贷”支付购房款项等违法违规行为。

编辑:郭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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