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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法好声音”八次在人民大会堂回响

2021-03-09 11:32 来源:南方网

  3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先后有“出台三年行动方案,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法院实施个人破产特区法规”“妥善化解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民商事纠纷”“广州互联网法院在完善诉讼规则、创新技术运用、促进依法治网等方面不断改革探索”等八处提及广东法院工作,让“粤法好声音”在人民大会堂回响。

  一

  维护防疫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发布34个涉疫典型案例,严惩隐瞒出境史致多人隔离、诈骗援鄂医护人员、假冒慈善机构骗捐、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社会秩序。

  1、与省检察院联合发布首个省级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通告、实施细则及量刑指导意见;

  2、依法从重从快审结涉疫刑事犯罪案件1686件、判处罪犯1981人,一级、二级应急响应期间平均审理周期10.6天;

  3、先后发布9批52个涉疫情刑事民事行政案例。其中,陈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吴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李某某寻衅滋事案等三个案件入选最高法院涉疫典型案例。

  二

  保护诚实守信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分失信与经营风险,深圳法院实施个人破产特区法规。

  1、2019年1月14日,深圳破产法庭正式成立,成为全国首个破产法庭;

  2、2020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

  3、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成为我国第一部个人破产立法;

  4、今年3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深圳法院“破茧”个人破产综合应用系统正式上线并投入运行。

  三

  服务金融健康发展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出台服务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意见,保障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

  2020年8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实施意见》,从依法保障创业板证券发行制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作出规定,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为“双区”建设营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广东法院出台三年行动方案,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先后出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两个三年行动方案,为服务“双区”发展画出“路线图”、制定“任务书”。全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中心建设,打造广州、深圳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开通“港澳案件授权见证平台”,简化港澳诉讼主体资格确认;与香港律政司签署大湾区法律交流与互鉴框架安排;举行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推动自贸区法院与澳门终审法院建立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机制。2020年,广东法院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8万件,办理港澳司法协助案件1148件。

  五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妥善化解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民商事纠纷,维护港澳同胞合法权益。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法院聘请港澳台同胞担任人民陪审员或特邀调解员。

  1、联合省司法厅出台《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衔接联通粤港澳三地商事调解规则,构建大湾区更加开放、透明、包容、便捷的跨境商事争端解决机制;

  2、加强对跨境贸易、投资、经营、合作等的平等保护,聚焦大湾区商事纠纷化解,全面提供便捷通畅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渠道,发布3批60个跨境纠纷典型案例;

  3、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家自贸区法院建立诉讼服务与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互助协作、司法资源共享合作机制;

  4、广东高院聘请90名粤港澳特邀调解员全面参与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

  六

  普遍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举办7场“一站解纷争”全媒体直播活动,社会反响热烈。

  广东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思路,以深入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将一站式建设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实现纠纷多元化解和诉讼服务提质升级。全省共设立诉讼服务站、法官工作室521个,依托社会力量调解案件66.5万件,同比上升89%。

  七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15个省区市的305个试点法院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司法效能明显提升。

  从2020年1月起,广州、深圳、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围绕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五个方面,正式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不同类型的试点样本。一年来,广东试点法院通过调解、速裁共办结各类案件57.1万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33%。深圳中院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和深圳福田法院特邀调解员分级分类管理等2项改革经验被全国推广。

  八

  坚持司法改革与信息化建设融合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广州互联网法院在完善诉讼规则、创新技术应用、促进依法治网等方面不断改革探索。

  广州互联网法院2018年9月成立以来,围绕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目标,不断探索拓展“网上法治”新领域新机制新路径。2020年,依托智慧审理平台审结各类案件6.2万件,案件审理数量、法官人均结案数均居全国首位;上线首个类案批量智审系统,推进涉网案件快立快审;制定在线审理规程,建立四大新型在线审理方式,做到“开庭一次,审理一批”;上线大湾区首个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创新智审智执系统、5G网上庭审、“E法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数字政府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和提高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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