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谭冰梅)11月26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见稿重点就吸引金融科技企业在深聚集发展、扶持金融科技重点项目、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措施。意见稿的出台旨在助力把深圳建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意见稿分为七部分,共二十八条。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明确五类重点扶持企业
意见稿明确深圳重点扶持五类金融科技企业,即持牌金融机构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大型互联网公司发起设立或控股的金融科技子公司、为金融机构提供独立服务的技术公司、其他致力于推动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的公司和金融科技相关的基础设施与重大项目。
对于前四类机构,意见稿划定了明确的标准,准予符合条件的公司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科技”字样。对引进的具有创新性、开拓性或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金融科技重点项目、系统重要性机构、基础设施和平台(基地),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此外,鼓励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支持金融科技发展方面的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鼓励创投机构对金融科技企业的投资。
奖励优质供应链金融企业
为扶持金融科技发展,深圳将打造一批重点项目,分别是举办深圳市金融科技节,鼓励相关机构发布金融科技榜单、举办金融科技交流活动,鼓励供应链金融发展、对优质供应链金融企业进行奖励。对使用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年度内直接或间接帮助小微企业获得100亿以上融资的供应链金融科技企业,按其向小微企业融资额的十万分之一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关键技术攻关可获重奖
意见稿提出,将大力推动深圳金融科技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格。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外,还可按上述规定享受5万元的认定奖励或100万元的迁入奖励,入库企业可按上述规定享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研发资助。
对深圳金融科技领域单位获得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配套奖励。
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意见稿明确提出补人才短板,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支持相关机构开办深圳金融领军人才金融科技研修班和“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题培训,对于经事前备案和事后审计的项目,按照经审计开办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个培训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年合计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