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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纵深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

全省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

2020-09-10 07:44 来源:南方网 骆骁骅 王聪 陈理

  9月9日,广东省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以视频形式召开,总结各地改革典型经验,对持续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作出部署安排。会上,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汕尾市、深圳龙岗区、东莞长安镇等作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自我省启动乡镇街道体制改革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工作部署,以乡镇街道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理顺权责关系、优化机构设置、健全运行机制、完善保障体系等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体制改革落地见效,把乡镇街道体制改革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贯通起来,一体推进、整体落实,努力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省司法厅

  推动出台依法推进镇街综合执法系列文件

  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把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列为重点工作,在省委意见出台后,建立协调机制,精心组织实施。

  为加强改革法治保障,省司法厅推动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如提请省政府发布《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就相关领域的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宜进行依法授权;以省委依法治省办名义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明确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及主要任务;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意见(试行)》,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6月,省司法厅与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共同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1年)》,目前正积极推进镇街参加行政执法“两平台”试点,研究开发乡镇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完善适应镇街综合执法特点的移动执法功能。

  8月以来,省司法厅赴各地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各地集中反映的一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针对党委依法治县(市、区)办队伍不够健全、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的问题,省司法厅推动各地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力争按照具备法学专业背景或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标准配备新进人员,并积极筹划开展业务培训。

  就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完善问题,省司法厅推动各地尽快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制度、依法治县(市、区)办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会商机制、乡镇街道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

  目前,不少镇街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足、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对此,省司法厅计划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统一综合执法流程和文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信息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将被纳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推动镇街切实落实改革任务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省财政厅

  加大薄弱乡镇补助力度

  我省乡镇街道体制改革以来,省财政厅和全省各地财政部门对照改革任务,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全力帮助乡镇基层对冲疫情影响,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按照省委改革部署,全省各地市县财政部门出台乡镇街道体制改革财政配套措施,同时积极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部分乡镇根据需要单独设置财政机构,部分乡镇在机构限额内将财政机构并入到乡镇党政内设机构。

  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面,省财政厅适当强化省级支出责任,减轻基层负担,指导市县政府合理划分本地各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县级政府对所辖乡镇的基本运转、基本保障和协调发展承担统筹保障责任。

  为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厅修订印发《广东省财力薄弱镇(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现欠发达地区乡镇全覆盖,2020年安排薄弱乡镇补助共20亿元,同比增长7.7%,镇均补助提高至203万元。同时,严格落实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等各类资金直达基层,帮助乡镇增强基本财力保障能力。

  此外,省财政厅还不断强化专项领域支持乡镇改革发展。2018—2020年投入144.34亿元支持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欠发达地区998个乡镇每年每镇安排30万元人大工作和建设经费;2019—2021年投入7.4亿元支持542个基层派出所加强基础建设;在安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时倾斜支持新型城镇化试点和特色小镇建设。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强化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指导市县科学合理划分县乡收支和加强乡镇财政职能建设,保障改革顺利推进和经济社会事业平稳运行。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向基层延伸

  乡镇街道体制改革以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乡镇街道审批服务便民机制,强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为推动乡镇街道事权规范管理,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进一步优化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支持市、县(市、区)根据事项下放工作实际,编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对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权责清单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集中统一公布。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省村级便民服务点、网上政务服务加快实现全覆盖。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粤东粤西粤北偏远乡镇和村居试点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将政务服务接入全省13000多台银行金融自助终端,便利基层群众“家门口办事”。广东政务服务网服务事项覆盖全省21个地市、6400多个部门、2.6万多个镇村。

  为实现基层群众办事少跑、少填、少报、快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对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全要素进行梳理,摸清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使用需求、可用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事项底数,推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核验、电子印章等“应用尽用”,优化基层服务事项业务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同时,建立起全省标准统一、流程闭环管理的政务服务评价、反馈、改进、监督、考核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政府工作效能。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还协同省司法厅开展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广,依托“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等基础平台,为行政执法“两平台”提供法人库、人口库、粤信签、粤政图等11种公共支撑能力。此外还协同省市场监管局完善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原则,100%上报存量和增量监管数据,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提供强有力支撑。

  汕头

  精简近六成镇街事业单位

  汕头以乡镇街道体制改革为契机,大力推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改革,通过整合优化资源,统一精简设置机构,加快推进政事分开,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改革前,汕头各乡镇街道设置事业单位4—8个,均按条线对应设置,编制2—15名不等,存在规模小、资源分散、效能低下等问题。

  通过整合优化资源,汕头统一精简设置镇街事业单位。改革后,按照工作需要和职能分类进行大力整合,乡镇街道统一设置公共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特色农业较为发达、乡村振兴任务较重区(县),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增加设置农业水利服务中心。

  据统计,通过改革,汕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总数由382个大幅精简至172个,共减少210个,精简比例接近六成。

  改革前,由于乡镇街道机关工作力量不足,事业单位分担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机关与事业单位职责定位不清、人员混用情况比较突出。

  改革后,通过厘清职责关系,汕头强化镇街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结合乡镇街道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制订,明确机关主要抓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事业单位主要履行好为机关提供支撑保障、面向群众和企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乡镇街道是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最前沿。在精简事业单位的同时,汕头把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改革重点,进一步扩充强化镇街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职能,重塑其公益、服务、专业属性,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门式、一站式服务,努力打造“家门口”的办事大厅,尽量让群众“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街”,打通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汕尾

  推动派驻镇街机构全面属地化管理

  自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汕尾通过推动派驻机构全面实行属地化管理,把服务、管理资源放到基层,打破基层治理困境,提高基层管理服务水平。

  据了解,在改革中,汕尾明确县(市、区)直部门设在镇街的派驻机构,除有明确规定外,其余派驻机构全部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级部门指导和监督,人财物统一归镇街管理。通过强化市级统筹协调,理顺派驻机构管理体制。

  统计显示,除少量不宜下放属地化管理的机构外,汕尾市县两级部门派驻乡镇街道共计469个机构(其中行政机构180个、事业机构289个)全部实行属地管理,与乡镇街道本级有关机构整合设置。改革前,全市乡镇街道共设置党政机构404个,县(市、区)直部门派驻乡镇街道行政机构180个(除公安派出所),合计584个;改革后,共整合设置实体党政机构442个,较改革前共精简机构142个,精简率达24.3%。

  派驻机构属地化管理后,如何带动各类资源进一步下沉,为基层治理赋能加速?汕尾落实“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要求,同步下沉镇街人员编制2230名,交由镇街管理。改革后,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本级人员编制增加57%,每个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平均增加3至4名工作人员,大大充实镇街基层工作力量。

  为确保“沉下去”“接得住”,汕尾加强属地化管理配套保障,各县(市、区)党委在机构职能整合、人员安排、经费划转、国有资产转移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为基层开展工作解决“桥”和“船”的问题。比如海丰县,率先召开相关下沉机构工作人员动员培训会议、研究制定人员转隶和经费拨付等方面的政策口径,确保派驻机构力量下沉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完成。

  东莞

  推动镇街基本建成标准化政务服务中心

  在优化党政机构设置的基础上,东莞以镇街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和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3个平台建设作为镇街体制改革“着力点”,有效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作为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首批试点,东莞在镇街体制改革中着力加强综合治理委员会建设,旨在解决治理体系中“理”的问题。通过发挥综合治理委员会统一指挥协调平台作用,推动各方资源力量协同有序参与,形成党委、政府、社会、公众携手参与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按照“四个一”(一张基础网格、一支专业队伍、一组信息系统、一套工作制度)工作思路,东莞成立东莞市调解协会,建设“莞邑调解”,全力推动“智网工程”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度融合,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最基层。

  针对治理体系中“治”的问题,东莞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建设,以各镇街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为抓手,稳步整合镇街本级以及派驻镇街机构的执法资源和力量,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逐步将执法职能整合到综合行政执法办,实行“一支队伍执法”。

  东莞还通过组建镇街公共服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推动全市32个镇街基本建成标准化政务服务中心,构建镇街“大民生服务”格局,系统解决治理体系中“服务”的问题。

  据介绍,标准化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建设镇街“数据小脑”(数据分中心),并接入市政务数据大脑,实现数据实时汇聚、交换共享,不断提高镇街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

  湛江

  多措并举落实行政执法重心下移

  湛江市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抓好机制、职权、人员编制、财政“四到位”,推动执法重心下移。

  为解决指挥协调问题,由依法治县(市、区)办统筹县级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在镇街党(工)委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按权限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各方面执法力量;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通过整合镇街各类业务系统和资源,建立健全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实现统一指挥协调、信息互联共享、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

  职权调整到位,有效解决基层执法赋权问题。市司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各县(市、区)梳理下放镇街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及权责清单。其中职权调整事项目录由市政府以公告形式公布,进一步统一规范镇街执法事项,明确县级执法部门和镇街的执法边界。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共下放行政执法事权4000多项。

  通过编制、人员下沉,湛江市不断巩固发展镇街执法力量。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当地向各镇街和县级行政执法协调机构下达一批编制。市、县(市、区)共下划编制1293名。雷州市和开发区除派出所外的派驻镇街机构全部下放;其他大部分县(市、区)都将自然资源所、大部分街道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队整建制下放;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也全部纳入乡镇街道工作平台。

  在资金保障方面,湛江市各县(市、区)合理划分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针对财力薄弱的乡镇街道,明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财随事转”原则相应办理资金和经费预算的划转。

  云浮

  推行群众“上报线索” 镇街“分工派单”

  在推进镇街体制改革过程中,云浮从提升党(工)委属地核心领导力上解题,构建镇街协同高效运行机制,实现“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

  云浮坚持党建先行,健全镇街党(工)委统一领导机制,构建起以镇街党(工)委为核心,辖区资源整合、多方联动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并通过编制镇街权责清单,使干部职工工作目标明确。

  在前期试点中,云浮探索群众“上报线索”、镇街“分工派单”、县镇“下沉办理”综合指挥体系模式,被证明行之有效。改革开始后,这一模式在全市63个镇街推广。

  据统计,截至目前,云浮群众上报线索共8975个,村居收集问题4352个,镇街累计分工派单13327个,已办结13273个,其中县级下沉办结4582个。

  “改革前,镇街能统筹指挥上级部门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改革后却成了普遍现象。”云城区云城街道党工委有关工作人员如是说。

  为确保资源下沉、保障有力,云浮从改革人财物配套上发力,统筹推进196个县级派驻站所连同827名编制和人员下划镇街属地(委托)管理,并与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属地(委托)管理站所资金、资产一并划转,推动资源向镇街一线倾斜。

  例如,罗定市将自然资源所、畜牧兽医水产站等实行属地管理,比改革前平均每镇街可多统筹使用人员15名。

  据统计,改革后各镇街平均违法行为发生率比改革前下降超过三成,结案率上升超过五成,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

  深圳龙岗

  实行基层治理“一网统管、全域覆盖”

  深圳市龙岗区强化机构编制、社区网格等资源统筹,建立起规范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释放基层干事创业的活力。

  在改革中,龙岗区推行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举措,办事处副主任、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兼任,大幅压缩领导数量,比例达31%。街道综合性机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班子成员兼任,进一步缩短管理链条,不仅强化党工委对街道各项工作的领导,还实现扁平化管理。

  此轮改革后,龙岗区街道党政群机构从15个精简为8个,压减46.7%。除6个必设机构外,特色化设置经济服务办和城市建设办2个机构。

  如坂田街道基于服务片区龙头企业和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承载区的需要,因地制宜设置坂雪岗科技城综合服务办公室。

  值得一提的是,龙岗区允许街道采取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一使用的方式,统筹各类编制资源,赋予街道更大用人自主权。街道可将分散在各科室、事业单位的各类工作人员进行灵活地调配、统筹,按需设岗,按岗位架构确立工作领导关系。此外,还将驻街单位的工作力量纳入街道综合执法委员会等工作平台,建立及时响应机制。

  基层治理“一网统管、全域覆盖”是龙岗区改革的又一实招。龙岗区拟将城管、党建、食品等各种条上专业网格整合成一张网,统筹负责基层治理各项工作,以此增强改革整体性和协同性。

  针对全区网格员队伍存在总量偏大、待遇不高等问题,龙岗区按照“整合、减员、增薪、提效”的目标,精简优化网格员队伍,并探索建立“职级薪酬+绩效薪酬”管理制度,激励网格员挖掘自身潜能,推动业务能力提升。

  韶关南雄

  拟下放镇街行政职权332项

  韶关南雄市在镇街体制改革中大力推进上级派驻机构改革,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人有权有物。

  推动权力下放,南雄率先推进派驻体制改革,将部分上级派驻机构相关职能、人员和编制整合并入乡镇街道综合办事机构,并按照实际需要、能放则放的原则,制定职权下放目录。目前,该市已初步制定职权下放目录,共梳理出332项拟下放镇街实施的行政职权,并结合韶关市《县级下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目录》,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职权“放得下”,镇街更要“接得住”。南雄将上级派驻机构共计129名编制全部合理分配到各镇街,充实到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此同时,加大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推动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将收回的编制用于置换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从而进一步壮大执法队伍,强化执法力量。

  此外,南雄市还建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强化镇街党(工)委对各类资源的统筹管理。

  为及时跟进镇街履职尽责情况,南雄市委编办成立镇街机构改革工作督查专责小组,对各镇街、市直相关部门涉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市财政局合理划分市镇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确保财力保障;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着手整合镇街各类业务信息资源,确保执法数据互联互通,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支撑。

  南方日报记者 骆骁骅 王聪 陈理

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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