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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出台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倡导10种交往行为

禁以换届、调整等为由不执行依法签订的合同

2020-08-01 07:29 来源:南方网 王芃琹

  南方网讯 佛山政商交往有了“明白纸”。日前,《佛山市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出台,明确18种行为划定政商交往尺度,着力做到“亲”有温度、“清”有尺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为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佛山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靠前服务,明确支持10种行为,划定了政商交往“安全区”。

  《清单》对公职人员强化服务意识提出了要求,例如公职人员应深入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家所困所惑;应倾听企业意见,多渠道、多方式收集企业意见建议;搭建助企平台,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银企对接等合作交流活动。

  对于政企交往界限,《清单》也进行了清晰划定。比如,为了解行业状况、支持企业发展,经批准或报备,公职人员可参加企业、商协会举办的年会、茶话会等,可参加企业、商协会组织的学习简介先进经验的考察调研活动。

  同时,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或参与企业活动时,确需在企业用餐的,可接受企业提供的符合公务接待标准的工作餐;邀请企业及其负责人参加机关单位组织的活动,可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安排工作餐。

  此次出台的《清单》明确了政商交往的八个“严禁”,例如公职人员严禁收受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以换届、岗位调整和管理体制调整等为由,擅自改变或不认可、不执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南方日报记者 王芃琹

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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