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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污染成大气难题 广东硬核启动“百日服务”攻坚

2020-06-05 16:20 来源:南方网 杨智明

  南方网讯(记者/杨智明 通讯员/粤环宣)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臭氧污染又是影响广东AQI达标率的重要因素,是大气治理中的“顽疾”。

  为全力防治臭氧污染问题,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0年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达标排放百日服务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此次服务行动以帮扶为主线,

  聚焦VOCs(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达标、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排放达标等4个重点领域,明确5大重大任务17项具体措施,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指导帮扶政府、企业落实VOCs治理减排任务,力争实现今年AQI约束性指标任务。

  实施VOCs重点企业现场帮扶指导全覆盖

  “臭氧是目前我省大气治理的重点防控对象。”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今年气温偏高,广东臭氧污染比去年同期出现的偏早、偏多。截止5月17日,全省108城次污染天数中有96城次是由于臭氧超标造成。

  “从臭氧生成的条件来看,广东日照时间长,阳光充足,高温时段长,有利于臭氧的生成。污染物的排放量也比较大,容易造成臭氧污染。而且臭氧污染具有典型的二次污染的特点,防控难度非常大。”

  VOCs是臭氧重要前体物,在臭氧治理中尤为关键。据介绍,此次服务行动以有效削减各类 VOCs 排放,强化污染天气应对,遏制夏秋季臭氧污染为目标,提出多个硬核“组合拳”措施,指导各地果断应对、靶向施策。

  《行动方案》聚焦VOCs重点监管企业,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排放,重点区域、敏感点,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排放等4个重点领域攻坚工作,同时指导全面提升各类污染源无组织排放达标和工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综合治理“三率”(治污设施收集率、运行率和去除率)。

  《行动方案》明确5大重点任务17项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深入推进5583家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综合整治;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排放达标专项整治,7月底前,协调推动6个大型石油企业对旗下所有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效果开展自查监测;推进重点敏感区域和涉化工园区的达标排放,强化移动源达标管理,加强对各地污染天气的应对指导等。

  为保障服务行动顺利开展,《行动方案》还提出强化工作调度、帮扶执法、典型示范等多项保障措施。在工作调度上,将此次服务行动纳入省政府每月一次污染防治攻坚调度,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压实各地区各部门责任。

  在帮扶执法方面,成立5个帮扶督导组,分批分组对各地市 VOCs 销号式综合整治进行全覆盖现场帮扶指导。7月1日起,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效应。

  销号式推进VOCs综合整治

  据介绍,今年以来,广东持续推进源头减排,对占全省VOCs排放总量76%的5583家重点监管企业实施销号式综合整治,同时邀请国内有关科研单位组建省大气污染防治“硬任务”攻关攻坚中心,派出若干城市工作组进驻到重点城市进行定向帮扶。

  “今年一季度,我们已对5035多家企业进行了一次排查,排查结果显示,有84.13%的企业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行动方案》在落实5583家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综合整治基础上,根据对企业排放VOCs的综合评估,再新增67家企业,建议珠三角各市及其他臭氧污染较突出的地市,可将VOCs年产生量大于3吨的企业纳入销号式综合整治清单,扩大整治范围。

  同时,《行动方案》提出,通过帮扶企业完成整改工作,建立完善VOCs企业ABC分级管理系统,其中治理效果好、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A级,没有完成整改、不能稳定达标企业纳入C类企业。

  “原则上6月底前基本完成销号式整治任务,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整改所需周期较长的,可以适当延长其整改期限至8月底。”

  无组织排放是VOCs进入大气环境的重要途径,由于其排放污染物种类多,排放点广,且污染面积集中,难以量化和控制。对此《行动方案》提出,通过组织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指导企业加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维护,落实生产与治理同步等措施,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工艺改进和过程防漏服务指导。

  根据《行动方案》,8月底前,各地要组织71家载有气态、液态 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企业完成新一轮次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帮扶指导企业科学规划设计废气收集系统,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等收集方式,最大程度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实施有效控制,提升废气收集率,做到“应收尽收”。

  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 收集、治理设施,指导企业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对没有按照规范更换活性炭的企业,督促指导7月底前规范完成一轮次活性炭更换。

  “在帮扶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企业治理运行成本,在有条件的地方,在满足环评和危废处置要求的前提下,依法推行活性炭厂内脱附和专用移动车上门脱附,减少企业危废转移和处置成本。”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还将采取多种措施统筹规划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共性工厂)、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通过集中治理降低企业成本,解决企业困难。

  “按照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VOCs无组织排放的标准,希望通过百日服务行动,按照标准完成整改,规范企业排放管理行为,实现达标排放。”

  遥感监测超标柴油车

  目前,我省共有柴油货车155万辆,占机动车保有量5%左右。研究发现,5%柴油货车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量分别占整个机动车排放量的67%和88%,柴油货车的治理也是我省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

  为强化柴油货达标管理,《行动方案》明确,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建立柴油车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检查执法。

  采取“前方遥感监测、后方设点执法”的模式,设置联合检查点,各地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以县(区、市)为单位,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上路执法,依法查处排放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行动方案》还专门强化对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达标服务,会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其纳入到监管范围,对遥感监测超标率 10%以上的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进行约谈和入户检查,要求6月底前完成一轮次的约谈,8月底前完成全部入户检查。

  “此前通过对3074家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进行排查,发现有800多家企业的车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排放,希望通过100天左右的达标服务,让这些用车大户能够对自己的车辆进行一次综合的整治、检查,确保达标排放。”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另外,根据《行动方案》,7月底前,将协调推动6个大型石油企业对旗下所有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效果开展一轮次自查检测,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城市建成区社会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在推进敏感区、涉化工园区达标行动方面,重点推进 21 个工业园区、企业集群排查综合整治,要求6 月底前,对排查出突出问题的工业园区,各地市生态环境局要指导园区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准、时限明确。对家具、彩涂板、汽修、皮革制品、制鞋、包装印刷等以小企业为主的产业集群重点推动源头替代。

  “针对重点区域、敏感点达标排放,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开展一轮次污染状况走航监测,摸查各城市重点管控站点(区域)VOCs 污染状况,快速发现和标记问题点,帮助地市排查重点管控行业及管控区域。”

编辑:李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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