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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检察日报“晒”广东“守护海洋”公益诉讼成绩单

2020-04-22 18:26 来源:南方网

今天广东晒出“守护海洋”公益诉讼成绩单

整治入海排污口209个、清理污染海洋固体废物9.9万余吨

  检察日报4月22日报道:办理全国四分之一以上的涉海洋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整治入海排污口209个、清理污染海洋固体废物9.9万余吨……今天,广东省检察院公布该省一年来开展“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成绩单”。

  根据最高检部署,自2019年3月起,广东省检察机关开展“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共发现线索799条,立案464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54份,提起公益诉讼36件,支持起诉2件。其间,省检察院督办练江专案,开创了“全流域、跨区域、大兵团作战”成功经验,促使练江流域印染、冶炼等产业升级改造。

  着眼入海河流污染防治,广东省检察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签订《关于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作意见》,围绕西江、练江、韩江、珠江口、东江、琼州海峡、北部湾等7大水域及其支流,联合周边6个省份,签订协作机制13项,并对接河长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造协同合作“护海网”。

  同时,该省检察机关探索构建由微信小程序、网络爬虫技术、区块链存证平台及无人机拍摄取证等技术组成的智能办案系统;探索建立生态检察观察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机制;深化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渔业、公安等部门及研究机构的合作。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制定《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证据指引》,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列明公益诉讼证据取证要点,提高调查取证效率,与国家级研究机构共同研讨将单一个案鉴定变为整体共性和个体相结合的评估模式,使生态损害修复评估鉴定所需时间大幅缩短、成本大幅降低,该院基于以上机制办理的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被最高检评选为典型案例。

媒体播报

广东出台意见促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衔接

  法制日报4月20日报道:记者近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促进行政检察与行政机关内部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该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据悉,这是全国首份省级层面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的制度性文件。

  据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文艾介绍,意见明确提出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和日常协作机制。根据意见,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定期相互通报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相互抄送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工作时,可以邀请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司法行政机关对社会反映集中、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事项开展专项监督时,可以邀请同级检察机关参与。双方定期举行座谈交流会议相互通报监督工作情况。

  同时,为了加强行政审判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意见规定行政机关对法院的执行裁定或执行活动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要通报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有利于提高行政执行力。

  此外,意见还致力于规范检察建议的办理机制。检察机关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过程中,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行政违法行为的,或者行政执法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规范性文件违法等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予以纠正,同时抄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认为检察建议错误或者明显不当的,可以向同级检察机关书面申请复查,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书面申请复核。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春生表示,意见出台后,非诉执行案件信息互通、监督线索移送渠道将更加通畅,监督措施将更加多元,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将更加及时、更加有力,行政执法活动的权威和国家利益将得到更加切实的维护。同时,衔接机制的建立,使得检察监督与行政内部监督机制相辅相成,将进一步直接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助力提升广东法治建设水平。

媒体播报

拆穿虚假诉讼,数百万债权有望实现广州黄埔:检警合力查明真相

  检察日报4月18日报道:日前,由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监督的一起虚假诉讼案终结。随着当地法院作出执行回转裁定,8名案外债权人超过10年未能执行到位的数百万合法债权终于有望实现。

  2008年,佛山市南海区某五金机械厂等8名债权人因与罗某丰经营的灯具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查封了灯具公司的一处承租地块及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此后,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用上述不动产的两期征地补偿款来偿还8人的债务,分两期履行。

  为了逃避执行,罗某丰与陈某辉串通,捏造巨额借贷。在陈某辉提起民事诉讼后,与罗某丰达成和解意愿,法院快速审结并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灯具公司向陈某辉偿还本息合计1200万元。此后,法院将上述案涉不动产的第二期补偿款发放给陈某辉,导致8名合法债权人的第二期债权长达11年无法实现。为此,这些债权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黄埔区检察院受案后,启动了调查核实程序,将执行款最终流向作为调查主线,从多家银行调取关联账户流水超过100份,经认真比对发现陈某辉账户收到法院执行款合计1228万元后,除其中85万元即时转回罗某丰个人名下账户,其余绝大部分均快速转出,流转于多个账户。

  为查清众多收款人与罗某丰是否存在关系,黄埔区检察院开创全新办案模式,并借助公安机关力量,在较短时间内查明了收款人均为罗某丰的生意伙伴、朋友或亲戚,其中一笔超过400余万元的收款人黄某信是罗某丰的小舅子。

  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组成专案组,在2018年8月“收网”,对陈某辉和5名收款人集中询问,短短12个小时就获取了涉案款项全部被罗某丰控制并处置的关键言词证据。当天行动全面告捷,虚假诉讼的关键证据全部固定,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陈某辉等犯罪嫌疑人,罗某丰在逃。

  目前,黄埔区检察院提请上一级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两份虚假民事调解书已被撤销,原执行法院于今年3月作出执行回转裁定。同时,该院提起公诉的陈某辉、黄某信二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并判令追缴犯罪所得。

  来源:微信公众号“广东检察”

编辑:许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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