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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暂未发现因无症状感染者造成后续传播病例

2020-04-02 16:33 来源:南方网 龚春辉 昌道励 陈理

  4月2日下午,在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省疾控中心副主任、首席专家何剑峰介绍了我省无症状感染者相关情况。按照国家卫健委的要求,从4月1日起,广东省每天公布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者。”何剑峰表示,广东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是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早期检测、对抵粤的重点人群和入境人员进行筛查的过程中发现的。

  据介绍,广东高度重视无症状感染者的管控,从1月20日首次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情况之后,一直都是按照确诊病例的管控措施予以管理。

  一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

  二是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按照确诊病例要求转运至定点收治医院,按照国家诊疗方案和我省专家共识,予以治疗,同时加强营养和心理疏导;连续两次样本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出院,出院后须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

  三是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找密切接触者并予以集中隔离观察。

  “截至目前,我省暂未发现因无症状感染者造成后续传播的病例。”何剑峰说。

  南方日报记者 龚春辉 昌道励 陈理

编辑:陈雨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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