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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保局打出“组合拳”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定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2020-02-28 17:29 来源:南方网 林婉雯

  南方网讯(记者/林婉雯 通讯员/王宇丹)2月28日下午,广东省政府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广东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碧茹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有关医疗保险政策措施情况。

  刘碧茹介绍,为全力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局,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省医保局综合运用减征、降费、延缴三项政策,多措并举,分阶段推进,最大限度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纾缓企业资金困难,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第一阶段

  2020年2月至6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明确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地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此举可为企业减负248亿。

  第二阶段

  2020年1月,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继续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地市,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2019年已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的统筹地区按原降费标准执行,符合条件新实施降费的地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减低0.5个百分点。此举可为企业减负174亿元。

  据科学测算,上述两项降费政策可减少用人单位缴费费用约422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力促进减负、稳岗、扩就业。

  同步实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缴政策。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企业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补办补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用,并免收滞纳金,确保补缴人员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疫情发生后,广东省医保局出台一系列特殊时期医疗保障政策,大幅提高待遇保障,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全面覆盖参保患者、全面保障医疗费用、全面实施便民措施,实现保障“全覆盖”、费用“零负担”。

  保障项目、范围不断扩大,全面覆盖参保患者

  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省医保局出台了一系列特殊医保报销政策,切实织密疫情防控“医保网”,做到了“三个率先”:率先将特殊医疗保障范围扩大至确认疑似和确诊患者的基础上;率先由医保基金支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待其认定工伤后,再与工伤保险基金结算,消除广大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率先将新冠肺炎筛查对象在发热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特殊医疗保障范围,实现新冠肺炎CT筛查“零自费”。

  据了解,随着疫情的发展,省医保局将进一步将住院患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和肺部CT筛查和治愈出院参保人员符合健康跟踪服务方案的诊疗费用纳入特殊医保政策。

  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全面保障医疗费用

  据悉,参保患者因救治该疾病发生的门急诊、留观以及住院等治疗全过程医疗费用(含合并症、并发症等),不受目录限制,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取消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全部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此外,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实现参保人“零负担”。

  充分发挥“互联网+医保”作用,全面实施便民措施

  据介绍,省医保局将不断简化经办服务流程,引导参保人员选择网上办理、电话咨询、邮寄资料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参保群众外出办理医保业务。实施长处方政策,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支持诊治医生将处方用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延长医药费用服务窗口报销时限,引导广大参保人员尽量在疫情结束后再申请办理医疗生育零报业务。

编辑:陈雨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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