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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原则上不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疫情发生地

2020-01-29 08:29 来源:南方网 李强 汪祥波

  南方网讯 广东省民政厅近日印发关于《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下称《指引》),引导广东省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依法、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指引》主要从8个方面对各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作出明确和规范,包括:服从统一部署、立足服务本地、配合社区防控、关爱弱势群体、发挥专业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协助宣传教育、做好自身防护。

  《指引》提出,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大家在所属服务单位和区域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原则上不跨区域开展服务。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原则上不派社会工作者、不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疫情发生地和防控重点地区,坚决做到帮忙不添乱、援手不缺位。

  《指引》提出,要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扎根社区、熟悉社区的优势,积极配合当地乡镇(街道)、社区和相关单位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需要对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可根据防疫工作实际情况,有序开展必要数量的志愿者招募。按照《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动员社会捐赠防控物资、资金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南方日报记者 李强 汪祥波 通讯员 叶金鑫 李卫湘

编辑:许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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