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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广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2020-01-12 06:57 来源:南方网 尚黎阳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司法为民是党领导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中形成并始终践行的优良传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区别于其他司法制度的鲜明特征和独特优势,是须臾不可忘却的重要历史经验。

  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更高期待。身处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要如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人民呼声,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一年来,广东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民生权益,新收各类案件254.3万件,审结251.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4.8%和22.4%;法官人均结案336件,同比上升21.4%;案件再审纠错率0.99‰,案访比连续下降。省司法厅全面拓展优化升级广东法律服务网,实现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在线申办。在扎实的数据背后,是人民群众获得感的不断增强,是完善司法便民举措的广东创新实践。

  相距千里,一网开庭。广东法院加快智慧建设,全面推行“数字化”和“网络化”审判,探索“指尖上的诉讼”——

  按照城市功能,广东分类推广深圳先行示范、佛山重点发展、茂名普及应用、广州互联网法院创新引领四种智慧法院建设模式,建成最高人民法院(广东)智慧法院实验室,推进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向纵深发展。广州互联网法院充分依托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最新科技成果,探索“一次不用跑”解决网上民事纠纷新模式,案件全流程网上办。

  深入基层,登门解纷。广东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水平,法官背着国徽上深山、下海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庭”——

  全省持续优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布局,因地制宜建设海岛法庭、山区法庭、旅游巡回法庭等特色法庭,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在人员配备、职级待遇、经费保障、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向基层倾斜,遴选审判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突出的法官到巡回法庭开展工作,让身处边远地区的当事人,也能享受高效便利的司法维权渠道。

  利剑扫黑,铁拳惩恶。广东强化“深挖根治”,推进扫黑除恶持续攻坚,审结一系列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

  广东法院创新多项“断血”机制,加快推进涉黑涉恶财产处置工作,破解涉黑涉恶财产体量巨大、种类复杂,“黑产”认定、追缴难等司法新难题。针对涉案财产,建立专项台账,并与人民银行、证监、税务等成员单位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系统执行联动问题,精准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

  深化服务,全面覆盖。广东拓展创新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构建融合开放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格局——

  省司法厅坚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体化、集约化建设的改革方向,打造“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响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动“法律服务”专题进驻“粤省事”小程序,实现7大类共20余项专业法律服务指尖办理。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前一年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均不少于2所律师所的目标。

  人民司法为人民。不管形势、条件、环境怎么变,司法机关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不能丢。每一场基层调解,都应成为生动的普法宣传;每一场公开宣判,都应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助力;每一项智慧建设,都应成为“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实践。

  只有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司法工作才能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司法事业才会呈现蓬勃生机和无限活力。

  回首处,跋山涉水未停步;望征途,初心一如来时路。广东一年来的坚实步伐,让我们看到了广东司法机关坚决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让我们感受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

  年度案例

  案件全程网上办

  广州互联网法院打造5G终端

  去年9月,一起涉及广州、深圳两地当事人的侵权案,在广州互联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然而,庭审现场没有原被告,也没有助理,只有法官周扬1人,以及审判席前的3块大屏幕。

  原来,原告代理律师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马场路电信营业厅的一栋小玻璃房——“E法亭”诉讼服务便民终端内,而被告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办公室。在高清网络信号传输下,三方通过大屏幕隔空完成了在线开庭、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流程。

  随着互联网时代到来,如何让互联网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运行,让互联网法治化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保障,成为一个时代命题。广州互联网法院应运而生,并综合运用互联网新兴技术,实现案件全流程网上审理,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诉讼流程。

  在便利的同时,网上开庭同样要保证司法的严肃与权威。为让不具备条件的当事人,也能找到安静、无干扰和相对封闭的场所参加庭审,去年5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全国首个5G智慧司法便民终端“E法亭”,将各种公共法律服务集成到一个“亭”中,既取“法庭”谐音,也希望这一设施像公园里的凉亭一样,融入到便利民众的生活场景中去。

  记者了解到,“E法亭”使用5G信号传输,能够为当事人提供自助存证、自助立案、自助查询、智能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6大诉讼服务。身份证验证、人脸识别、指纹等多重核对身份技术,透明玻璃关门后瞬间雾化技术,确保了通过该终端机参与在线开庭当事人的身份真实性,以及庭审过程的私密性问题。

  在广州互联网法院挂牌一周年之际,有12个“E法亭”已在广州、香港、澳门等地投放,实现自助立案3305件,在线送达6671人次,智慧终端受到了湾区群众的欢迎。

  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田绘介绍,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不仅提高了庭审效率,还大大降低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诉讼成本。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共审结48371件,在线立案率99.98%,25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935件,人均结案数居全国首位。这样的办案速度,在传统法院难以想象。

  而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服务湾区战略,远不止“案件网上办”这样简单。根据《广州互联网法院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互联网司法引擎的五年规划(2019-2023)》,在未来,广州互联网法院还将以“一线法官+技术精英”的模式,联合开发更多司法科技应用场景、创新项目,确保建设方向符合群众需求、审判需求。

  届时,司法为民将在互联网赋能下,产生更多智慧火花。

  家门口的法庭

  将庭审搬进海岛和深山

  一片碧蓝大海,一艘灰色小船,一行坚定背影,一抹耀眼鲜红。12月20日上午,湛江硇洲法庭法官乘着小艇,前往即将开庭的渔船。

  法官陈道准先从小艇翻越到开庭的渔船上,接过书记员手中的国徽,然后两人和法官助理一起挂起国徽,拉起“湛江开发区法院巡回法庭”条幅。巡回法庭布置简单,泡沫箱当桌子,破旧的小板凳当椅子,用钉子当桌牌的支架。

  在晃晃悠悠的渔船上,陈道准开始审理一起借款纠纷案。原被告本是好朋友,一年多前,被告因购买捕鱼网具急需资金,向原告借款16000元,并立下借据。但借款期限到后,被告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还款,原告便诉至湛江开发区法院。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情绪有些激动,陈道准给出了调解方案:被告当场还款6千元,剩余1万元及利息分三期还清。对于调解结果,原被告均表示满意,双方握手言和,露出了笑容。

  为什么法官要跑去渔船开庭?陈道准说,硇洲岛是广东唯一不通陆路的海岛,虽然面积不大,但岛上有五六万的居民。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各类纠纷,就需要法庭来断案和调解。一方面,渔民生活在海上,要出海和看船,不能按时回家,去法院不是很方便;另一方面,在很多渔民看来,到法院去打官司是件“不光彩”的事,他们更希望法官们到渔船上去。

  5年来,硇洲法庭结案率100%,案件调撤率每年均保持在56%以上,法院工作人员赢得了当地百姓的高度信任。“他们大事小事都会找法院干警问,我们都会耐心帮助。”陈道准说。

  而在广东的大山深处,同样遍布着法治的阳光。山地面积占半的茂名高州市,从最偏远的马贵镇到高州市区需要3个小时的车程。高州法院选取五个没有基层法庭的偏远山区镇,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从最边远山村到巡回审判点只需半个小时车程。高州法院还在新垌镇长流村设立诉讼服务站,集中化解所在乡镇或乡村一审民商事纠纷。

  如今,“巡回审判点(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车+移动科技法庭”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巡回审判模式,在高州已经成熟运行。2019年,高州法院开展巡回审判1351场次,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交诉讼费用、节约诉讼成本超过6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要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工作,通过车载法庭、巡回审判等方式,让司法走进群众,切实解决边远地区群众诉讼不便问题。广东特色巡回法庭的落地开花,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期待。

  严惩“套路贷”

  全省法院齐报送犯罪线索

  “当时我还在读高中,因为一时的创业热情,向钟浩波公司借款6万,实际到手只有3000元,之后不断被逼迫签下更多空白合同,最终被迫用房产抵债。现在案子破了,家里的房子也拿回来了。”

  “我读大一时,为了旅游,去找钟浩波公司借钱,没想到债务越滚越高,躲债不成,竟被他们用电棍电击威胁,整天生活在恐惧之中,最后大学没读完就辍学了。后来他们被判刑,真是罪有应得!”

  ……

  2014年起,钟浩波等人陆续成立了多家投资公司,逐渐组成了以钟浩波为组织领导者,人数众多、层级分明、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笔者了解到,该组织先后“套路贷”了多名高中生、大学生,先是与受害者签订高额借贷合同,再通过淋红油、张贴大头照、打砸门窗、拘禁威胁等方式非法讨债,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9年9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团伙终审宣判,依法严惩,其中主犯钟浩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起案件的办理结果,是广东严惩“套路贷”的一个缩影。广东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套路贷”名义上是民间借贷,实质是通过一系列连环圈套套住借款人,将少量本金滚动成巨额贷款,然后采取暴力威逼等手段巧取豪夺,短短几个月,借款人轻则损失巨额财产,重则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因对社会和群众危害巨大,“套路贷”被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之一。2019年间,广东法院多次发布“套路贷”典型案例,在震慑犯罪分子的同时,也对广大群众起到警醒作用。

  据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2019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黑案件1889件、判处罪犯8686人,重刑率达53.2%,对1040件涉黑涉恶案件判处财产刑20.4亿元,判决“套路贷”犯罪案件61件374人。

  在严惩的同时,2019年底,广东高院还印发了《关于报送疑似“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的通知》,扩大“套路贷”线索来源,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广东高院要求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通知》后,立刻对辖区内自2015年以来办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梳理,从中排查疑似“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并进行报送。

  在线索搜集完毕后,广东法院将进行深入研判,进一步挤压“套路贷”生存空间,避免更多人掉入圈套。

  南方日报记者 尚黎阳

  通讯员 吁青 全小晴 陈虹伶

编辑:李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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