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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通告明确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妨碍消防车通行最高可罚5万元

2020-01-04 07:03 来源:南方网 关喜如意

  南方网讯 近日,重庆加州花园小区一楼房发生火灾,消防通道被堵耽误救援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3日,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通告》(下称《通告》)明确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通告》规定,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通告》明确,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通告》提出,在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拖离,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广东消防部门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如发现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的,广东消防鼓励大家通过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电话96119、广东消防违法举报微信小程序、12345政务服务系统、广东消防网等进行举报投诉。

  南方日报记者 关喜如意 通讯员 粤消宣

编辑:李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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