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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养犬管理规范公开征集意见

流浪犬超14天无人领养或被安乐死,你同意吗?

2019-10-15 08:18 来源:南方网 杜艳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杜艳)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方网站上公开征集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于犬只收治中心接收的流浪犬只,应当在7日内查找养犬人并通知认领,养犬人领回其犬只的,应当依法承担在犬只收治中心发生的托管费用,按每日每只小型犬(包括超小型犬)30元,中型犬40元,大型犬(包括超大型犬)50元的标准缴纳;不能查明或者养犬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7日内未予认领的,按照无主犬只处理。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对下列犬只可实施无痛安乐:诊断患有绝症的犬只;诊断患有危重传染病晚期的犬只;因难以治愈的创伤受苦且无治疗价值的犬只;属烈性犬品种且具有较强攻击性的犬只;其他超过14天无人领养的犬只。

  其中,犬只安乐死要求由专业兽医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委托其收治服务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对犬只决定执行安乐死时,应由兽医确认注射方式、给药途径、用药剂量;核对犬只身份后由有执业兽医资格证的专业兽医执行并进行死亡确认,尽可能使犬只免遭痛苦。


遛狗未牵绳 逾九成网友支持重罚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余嘉敏)此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也公布了《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该修订草案对养犬行政管理工作主管机关、养犬管理费用、个人养犬数量限制等内容未作实质性修改,但增加了物业服务企业对犬只的登记和报告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增加了携带犬只外出未牵狗绳致犬伤人,公安机关可没收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1万元罚款的规定。修订草案一经发布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及热议。上周末,南方+发布调查问卷,收集网友对修订草案部分内容的意见。截至记者发稿,超过2300名网友参与投票。其中,91.05%网友认为“外出未牵狗绳致犬伤人罚款一万元”合理,超八成网友愿意主动进行养犬登记,62.65%的网友认为目前的养犬管理费用收取标准合理。

编辑:何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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