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广东在全国率先上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让执法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让每一次执法都在阳光下运行

2019-09-18 08:43 来源:南方网 汪棹桴

  科学的立法,归根结底要靠规范的执法来实现。作为经济大省,广东执法行为数量众多,仅2018年,全省5155家行政执法单位,就完成了行政执法行为2.4亿宗。这么多的执法行为,如何确保执法人员的行为均合法合规?

  从全国率先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到推动立法形成专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从推进执法过程全记录,到建成全国首个行政执法公开平台,广东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准则,力求让每一项执法活动都在阳光下运行。目前,广东已建立起“三项制度”,不断推动形成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主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执法过程全记录对群众和执法者双重保护

  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最早出现在公安部门。2002年,珠海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审讯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在保障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案件证据材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对行政执法过程开展全记录的工作模式,此后不断向各类执法部门扩展。

  今年3月,广东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应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全过程记录,不仅可以对一线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约束,减少在执法过程中的不合理、不合法行为,执法过程中的录音录像还能够真实还原执法现场和执法过程,对回应被执法者或群众质疑能够提供有力证据,使执法更加公正透明。

  而另一方面,执法全过程记录也能够消除广大被执法者对执法过程的担心和疑虑,从而减少对执法工作的阻挠和对抗,让执法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此外,通过对执法过程的全程记录,向社会传递了政府依法行政的理念和决心,也有利于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推动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平台实现五个“全国第一”

  广东执法规范化进程最早可追溯至1993年。当年5月,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代表政府对各部门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并向政府报告监督检查情况。”此后20多年间,省级层面不断推出各项规章制度补充和完善规范化执法行为。

  1994年,广东省率先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1995年,省政府机构改革,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处,具体负责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1997年,省政府颁布《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1999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

  多年规范执法的积累下,今年1月30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运行。该平台的建成为广东创下五个“全国第一”:第一个建成全省统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第一个落实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公开制度、第一个将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公开纳入法治广东考评体系、第一个统一全省年度数据公开标准、第一个实现全省省市县镇四级年度执法数据在线填报。

  这个平台将行政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为了让行政执法公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省司法厅围绕行政执法标准指引印发了配套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建设和7项行政执法信息化标准。

  这些标准的发布和出台,夯实了广东“数字政府”和全省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建设基础,为“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破除“信息孤岛”,构建形成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统一机制提供了基础规范,实现了互联网和行政执法信息、监督的深度融合。

  健全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干部更有“底气”

  “行政执法主体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其专门机构对该执法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这一规定的出台,充分彰显了广东通过健全法制审核制度、打造更加严谨的法治政府的决心。

  记者了解到,“三项制度”推行后,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的能力,而且执法事项经过法制审核后,执法更加严谨规范,执法干部执行起来更有“底气”。

  2018年3月8日,中山市税务局东区分局发现该市某公司盗用他人信息编造虚假计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拟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根据《广东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工作指引(试行)》,对企业处1万元以上罚款的,需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然而法制员发现,本次处罚裁量基准适用一般档次,应提供“纳税人是否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届满30日内改正”的证据材料。因为如果“未改正”,属严重档次,应处3万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法制员提出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的审核意见,经相关部门补充材料后,最终作出审核通过意见。4月3日,东区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制作并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清缴罚款2万元。

  “通过审核人员以旁观者的角度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执法程序、适用法律依据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有效地规范重大税收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东区分局法制员李晖翠说。

  南方日报记者 汪棹桴

  ■大事记

  ◎1993年5月,省政府颁发《关于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通知》。

  ◎1995年,省政府机构改革,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处,具体负责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

  ◎1996年12月,省政府批准省政府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处加挂“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牌子。

  ◎1997年,省政府颁布《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

  ◎1997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1999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

  ◎2002年,珠海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建立审讯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

  ◎2016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2016年12月,出台《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

  ◎2018年,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

  ◎2018年12月,新组建的省司法厅设立法治督察处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2019年1月30日,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运行。

编辑:周存
回到首页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