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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预防接种补充保险 万元内可线上报案索赔

2019-07-10 08:49 来源:南方网 黄锦辉

  2018年7月1日,广东实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机制,通过建立“基础保险+补充保险”的途径,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更好地保障受种者的权益。

  一年过去了,保险补偿机制实施状况如何?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广东医调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运行以来不仅提升了补偿效率,而且有利于查明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真实原因。此外,已有40家在省内销售疫苗的第二类疫苗企业加入补偿保险机制,参保率97.5%。

  探索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模式

  2018年3月12日,广东正式印发《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实施方案》,从原来的“财政补偿”和“企业补偿”的直接补偿模式转变为“保险补偿”模式,即为接种疫苗者购买商业保险,如果出现异常反应,按照保险理赔程序处理。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实施规范接种后对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造成害,且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2018年7月1日,广东医调委正式实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项目,构建了“基础保险+补充保险”的多层次补偿体系。

  基础保险是政府统一购买及疫苗企业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基础保险保障范围包括: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不能排除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72小时内死亡疑似个案人道主义救济等。

  “自基础保险实施以来,异常反应/不能排除异常反应个案平均补偿时效9.9天。相较于过往的个案补偿时效,补偿效率提升明显。”广东医调委主任王辉表示,在某异常反应补偿案例中,受种方于9月26日签署补偿协议并提交完整材料,保险公司于9月29日向受种方直接支付补偿款,从协议签订到受种方得到补偿,用时仅3天。

  “基础保险帮助我们更好查明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真实原因。”王辉介绍,受种者接种疫苗后2个多小时内发生突发情况,经抢救无效死亡。受种方对此一度无法接受。团队在接案后赶赴现场,引导家属通过尸检明确死因。案件后经尸检及调查诊断,明确患儿死因是自身疾病突然发作所致,导致肺部感染,呼吸循环功能衰竭,属于偶合症,与疫苗接种无任何关系。

  补充保险设置小额快赔机制

  “基础保险是在疫苗合格的前提下进行赔付,如果疫苗不合格或者失去效价,则是通过补充保险来获得赔偿。”王辉表示。

  补充保险是受种方、接种单位等根据需要,自愿、自费选择购买的商业保险。若是受种方购买预防接种补充保险,可获得基础保险保障范围外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偶合症等补偿保障。预防接种单位可通过购买预防接种补充保险,对因预防接种事故等造成损害的受种方予以补偿。

  目前,补充保险已正式对公众开放投保,保障范围涵盖异常反应、不能排除异常反应、偶合症、一般反应和免疫失效保障,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全面保险覆盖。

  为更好地便利群众投保,补充保险采用互联网保险形式,群众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泽安保”自助投保。在出险索赔上,为了减少索赔繁琐手续,及时获得补偿,补充保险设置了小额快赔机制。如果索赔一万元以内,群众可通过报案及理赔APP“泽安园”进行线上报案及索赔,同时APP还提供查询处理进度功能,方便群众及时了解进度。

  去年,广东率先将一类、二类疫苗同时纳入基础保险保障机制,涵盖了接种的所有疫苗。王辉表示,截至今年7月1日,除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投保外,在省内销售疫苗的第二类疫苗企业已加入补偿保险机制的达到40家,参保率达97.5%。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黄锦辉

  通讯员 李涛

编辑:李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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