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杨格 通讯员/粤应宣)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广东省安委会7月1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7月2日,韶关市迅速印发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明确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红军和市委副书记、市长殷焕明共同担任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在全省率先实行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截止7月5日,韶关全市10个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均完成调整,全部由本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在全省率先实现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全覆盖,有力推动韶关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今年以来,韶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韶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难点工作;先后制定印发《韶关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韶关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韶关市降低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排查企业1.29万家,发现并整改隐患1.4万项、下发整改指令书4905份、处罚决定书55份,约谈各类企业70余家,对涉事企业立案处罚6家、临时查封43家、“三停”32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