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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59条措施为制造业企业“减负”

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为非工业用地税额标准50%左右

2019-06-07 07:18 来源:南方网 黄舒旻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黄舒旻)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广州再“加码”。日前,广州正式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结合制造业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了涵盖十大方面的59条具体措施,为企业持续“减负”。

  针对企业普遍面临的税收负担,《意见》提出,广州将在国家、省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税额标准下调至3—15元/平方米,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为非工业用地税额标准的50%左右,同时执行全省车辆车船税适用税率降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的政策。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意见》指出,广州将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对先进制造业项目予以统筹保障,积极支持重大产业项目申请用地指标奖励。属于广州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其中,广州将划定工业产业区块作为全市产业保护范围,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绿地和广场、租赁性住房等公共利益需要外,位于产业保护范围内的工业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减少;确需调整的,应以产业区块为平衡单位,在空间布局更优化、产业用地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进行调整。

  为解决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意见》不仅鼓励制造业企业充分用好国家政策性银行优惠政策,同时提出对,科技型企业,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给予20万元补贴;与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新三板协议的,给予50万元补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给予资助。

  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是广州为制造业企业“减负”的重点领域。《意见》提出,要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开办企业审批时限压减至4个工作日;工业投资项目核准办结时限压减至10个工作日;工业投资项目备案办结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并全面推广应用“粤省事”办事平台,实现政府部门各类审批信息共享共用。

  在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指出,在2020年前对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给予重点支持,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可享受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政策;到2020年,50%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编辑:李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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