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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进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明年实现所有村(社区)全覆盖

2019-05-30 08:15 来源:南方网 汪祥波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汪祥波)省民政厅等7部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到2019年底全省60%的村(社区)修订完善具有依法保障、自我约束且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到2020年实现全省所有村(社区)全覆盖,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般应由名称、正文、审议主体、日期四部分组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内容要倡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和邻里守望、互帮互助的文明乡风,倡导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勇于同黑恶非法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歪风邪气等作斗争,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依法保障基层群众特别是妇女儿童、特殊困难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一般应经过几个步骤: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村(居)民委员会每年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落实情况。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遵守情况的监督。村(社区)“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妇联执委和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监督。

编辑:李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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