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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招严管校园学习类APP 出台国内首个省级实施细则

实行黑灰白名单和红黄牌动态管理制度

2019-05-30 06:20 来源:南方网 钟哲 吴少敏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钟哲 吴少敏)当前,中小学校园学习类APP数量众多,内容良莠不齐,存在色情、交友、内置游戏等乱象。近日,《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个针对校园学习类APP管理的省级实施细则。

  校内学习类APP禁向学生收费

  《管理办法》明确,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应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查机制,保证APP发布的内容健康有益。不应存在与学习功能无关的内容和链接,不得存在性暗示、性诱惑等不良、低俗内容,不得存在吸引眼球、非法营销的垃圾内容;不得采用应试教育手段增加学生课业负担;需提供针对学生用户的护眼功能及说明文档。其中,校内学习类APP不得向学生用户收费。

  同时,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对用户账号、密码、注册手机号码等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不得出售,要保障学生和家长的信息安全,为用户提供注销账号的服务。

  广东省校园学习类APP内容审查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负责实施,各地市、县(市、区)、学校不需要逐级审查。

  校园学习类APP实行黑灰白名单和红黄牌动态管理制度。审查通过的,列入白名单,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APP主办者的名单及产品信息。列入白名单的,在日后被投诉、举报违反规定且查证属实的,给予黄牌警告,列入灰名单。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申报审查时提交的申报材料或测试样品存在主观恶意、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同一个APP被黄牌警告后且在灰名单续存期间再次出现违反规定的,给予红牌处理,列入黑名单。

  未列入白名单APP不得推荐使用

  省教育厅在门户网站建立专栏,统一发布广东省校园学习类APP黑白名单信息,进行同步实时更新,接受公众浏览、查询和监督。

  自《管理办法》印发之日起至8月31日,设立过渡期,用于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自行整改、申请审查等。自9月1日起,凡未在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并列入白名单的校园学习类APP,各地各学校不得要求或推荐给中小学生使用。对列入黑名单的APP,省教育厅将协同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应用商店下架该APP、注销ICP备案和停止网络服务,两年内不再接受该APP主办者新开发的校园学习类APP的申报。

编辑:何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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