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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意见和指导纲要

劳动实践情况记入综合素质档案

2019-05-28 08:29 来源:南方网 陈芳庭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陈芳庭 通讯员/穗教宣)小学会做一日三餐、安排全家旅行计划;初中会煲汤做双皮奶;高中会理财、通马桶……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出台《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广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创新劳动教育模式,并明确了各年龄段开展劳动教育的目的和措施。

  此次出台的《纲要》是全国首份市级层面的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其提出用两年左右时间,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

  《纲要》分年龄、分学段将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目标从认知性、参与性、体验性、技能性、创造性目标进行设定。如小学1—3年级的孩子,要初步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校内外劳动,养成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初中生要掌握相对熟练的自我服务、家庭服务等家务劳动技能;高中生要初步体悟到个人成长与职业世界、社会进步、国家发展的关系等。《纲要》同时例举了具体的劳动项目及实施要求、评价建议。

  小学1—2年级,劳动教育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各区各学校要建立学生劳动教育评价制度,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包括参加劳动实践次数、劳动实践态度、实际操作、劳动实践成果等方面,具体劳动实践情况和相关事实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意见》强调,要让家长成为孩子家务劳动的指导者和协助者,形成劳动教育合力。同时,在综合实践活动主题中设计日常劳动活动是劳动教育的主阵地,依托综合实践活动基地是推进劳动教育的重要渠道。此外,创设有广州特色的推进劳动教育的新方式,即开展城乡结对、建构学校联盟,创建劳动教育共同体,资源互补、优势互补,互相帮带、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建共享,创新劳动教育模式。

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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