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广东省教育厅举行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气会

民办中小学不得面试“掐尖”

2019-04-03 08:05 来源:南方网 吴少敏 马立敏

  今年,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人数较2018年预计将增加16万人以上。4月2日,省教育厅举行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气会,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就民办学校招生、随迁子女招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等热点问题作出回应,同时在会上发布《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焦点1

  民办中小学不得组织学生

  面试、面谈、递交简历

  “今年我省将下大力气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管理。”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创说。

  各地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

  王创表示,各地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明确区域内招生计划和区域外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民办中小学校应当主要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范围内,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审批地招生,面向审批地的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跨区域招生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方式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支持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

  焦点2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在粤可按

  当地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

  今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研究赋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并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与内地居民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

  会议指出,广东将推动来粤工作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平等享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的权利。广东将科学制定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对港澳居民子女在湾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可按当地制定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义务教育学校。

  会议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一市一策”原则,尽快制定或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相关政策。

  焦点3

  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

  2020年前全面取消

  会议指出,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各地要按照已编制的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加快规划学校建设,切实增加中小学校学位供给,满足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以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普通学校为特殊教育发展主阵地,优先采用普通学校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

  会议还指出,各地要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的工作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确保2020年前取消义务教育学校体育、艺术、科技、外语学科类等各类特长生招生。

  焦点4

  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

  招生名额不少于50%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并加强监管,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跨区域招生和擅自提前组织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择校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今年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要认真落实“指标到校”政策要求,每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指标到校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同时,要完善并落实本地区进城务工和港澳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

  焦点5

  “入学年龄可放宽至当年

  12月31日前”是谣言

  近日,有一些自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对2019年小学入学年龄有新调整,入学年龄可以放宽至当年12月31日前。家长普遍关心,真实情况是怎样的?

  “这是一条虚假信息。”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回应,教育部和广东省均没有对小学入学年龄提出新的要求。目前,我省仍沿用以往的政策,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沿用以往的政策主要是从儿童智力发展情况、学位需求、学位供给、实际操作等四方面考虑。如,从学位需求的角度考虑,预计2019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仍将大幅增长,招生人数将较2018年增加16万人以上,小学在校学生将净增加50万人左右,我省目前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学位需求压力。

  “因此,综合考虑以上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我省还不具备适当放开小学入学年龄的条件,仍然维持现有政策不变。”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广东将从实际出发并结合我省学位需求和供给的情况,积极稳妥地进行探索,科学合理确定小学入学年龄界限及酌情考虑实施弹性入学的具体办法。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吴少敏 马立敏 通讯员 粤教宣

编辑:何柏梅
回到首页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