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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列入名录地块不得作住宅用地

2019-03-07 08:58 来源:南方网 张子俊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张子俊)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9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其中指出今年要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同时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对于农业用地,《方案》提出今年要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在2019年3月底前,修改完善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家。2019年6月底前,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完成国家样品库水稻样品、省级样品库土壤样品的入库工作。2019年8月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档案验收和移交工作。同时,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结合耕地土壤污染程度以及主要作物品种、种植习惯、效果等,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和治理修复工作,显著降低农产品的超标风险。

  建设用地方面,《方案》提出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用地规划、土地收回收购、供地、改变用途、开工建设等环节,实施严格的准入管理。

  此外,还要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实施动态管理。将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纳入名录,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可以申请移出名录;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另外,还要从污染源头入手控制土壤污染。《方案》提出,农业污染源管控要围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更大规模、更高层次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同时聚焦生活污染,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完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一处一策开展整治,建立滚动销号制度,建立全流程管理清单,做好整治后续管理。

编辑:陈雨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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