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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籍人士担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 全国首个试点落地广州南沙

2019-02-20 08:49 来源:南方网 宾红霞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宾红霞 通讯员/刘翠翠)广州南沙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上再发力。19日,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获国家人社部批复,同意试点开展聘任港澳籍人士担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港澳籍仲裁员管理将基本实行与已聘兼职仲裁员无差别的管理。”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介绍,由于该项工作为全国试点,计划在三年内分步实施,力争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港澳籍仲裁员培训基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

  目前,聘任港澳籍仲裁员“1+5”制度及配套文件正在加紧制定中。聘任港澳籍仲裁员试行办法作为总纲将率先出台,按照办法,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关于仲裁员资格的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社会公示、培训、考证、聘任等一系列流程,即可获聘为兼职仲裁员,聘任后按照法律法规将独立开展劳动争议调处、独立作出仲裁裁决,与其他已聘仲裁员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走向深入,越来越多的港澳企业前来南沙投资兴业。由港澳籍仲裁员居中公断审理涉港澳企业的劳动争议,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能够帮助港澳企业更好融入内地发展。”港资企业六福珠宝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郑女士表示。

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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