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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降低公租房门槛 未来3年将惠及数万户户籍家庭

2018-09-26 06:56 来源:南方网 傅鹏 黄舒旻

  10月起,更多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广州户籍家庭将可享受住房保障利好。9月25日,笔者从广州市住建委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印发实施,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保障收入线准入限额调整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5660元/年,并建立了公租房租金封顶计租机制和公租房平稳退出机制。经初步测算,预计未来3年将惠及3.15万广州户籍家庭。

  目前,广州公租房已经涵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符合条件的来穗务工人员。《通知》主要是对户籍家庭公租房实行“三调整一完善”,即调整公租房收入线准入标准,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公租房租金缴交标准,完善住房困难家庭的公租房保障退出机制等。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傅鹏 黄舒旻 通讯员 穗建

  公租房租金占比15%封顶增加住房租赁补贴

  在户籍家庭公租房的准入门槛上,《通知》将保障收入线准入限额调整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5660元/年,约为2017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5%,相比于现行的29434元/年,涨幅为21%。同时,《通知》也按照收入线调整幅度同步调整资产限额。

  以三口之家的户籍家庭为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需低于35660元/年,且资产限额低于56万元,方可申请户籍家庭公租房。

  公租房的租金也将更便宜。《通知》调整了实物配租计租标准,从目前按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的20%—70%缴交调整为按10%—60%缴交,扩面后的新增人群按照70%缴交。按此调整后,租金下调幅度为14.29%—50%,收入越低,下调幅度越大。

  以租住聚德花苑50平方米公租房项目为例,聚德花苑电梯楼租金标准为33元/月·平方米,原月租金为330元至1155元的家庭,调整后月租金为165元至990元。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同时采取了租金封顶制度,租金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封顶,超出15%的租金予以免交。

  此外,《通知》也支持户籍家庭在市场上租赁住房解决基本居住需求,其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与市场租金水平挂钩并动态调整。《通知》将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按此调整后,户均补贴额将从目前的760元/月上升至970元/月,增幅约28%。

  结合市场租金状况,不同区域住房租赁补贴系数略有差别,以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3人家庭为例,户籍地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住房租赁补贴为2106元/月;户籍地为白云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755元/月。

  根据收入资产住房分类处理退出公租房保障

  根据《通知》,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经审核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应当退出公租房保障。

  同时,《通知》也考虑到部分家庭,特别是退休人员家庭,虽然收入有所提高,但因年龄大等原因在市场上确实难以承租住房,为支持这些家庭稳定居住,按照退出住房保障但不退出现住房的思路,在现行6个月过渡期的基础上,新增根据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分类处理方式。

  具体来说,承租人家庭确有住房困难,符合住房困难标准难以退出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资产在公租房准入限额标准1.5倍以内的(即3人家庭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490元以内),可按照同期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计租,或者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计租;在1.5倍—3倍之间的(即3人家庭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490元至106980元),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的1.5倍计租;超出3倍(即3人家庭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出106980元)或住房不再困难的,必须腾退现住房。

编辑:武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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