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南方网记者 林洪演 摄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曹斯 辛均庆 吴哲 骆骁骅 黄颖川)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关注“停车难”问题。他说,当前车辆保有量在迅猛增长,由此带来的“停车难、乱停车”现象突出,车位短缺和管理问题亟待解决。依据《物权法》规定,规划车位的产权归属可由双方自由约定。而实践中,建设单位通常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车位归其所有,并采取“只售不租”的策略引导业主购买车位。但属个人所有的车位无法得到充分利用。
“于住宅业主而言,白天上班后车位便会空置;于写字楼或商铺车位业主来说,白天下班后车位便会空置了。”肖胜方认为,城市竞争力往往是体现在资源利用效率上,要盘活更多空置车位,让车位“流动”、“共享”起来。建议修改物权法中规划车位相关规定,限定规划车位只租不售,提高车位利用率,真正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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