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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省上新水平 法治广东建设走在前列

2017-05-20 06:59 来源:南方网 辛均庆

  追梦前行,法治引领。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要求,到2020年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东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总目标总抓手,以铿锵昂扬的姿态,推动法治建设迈入新的征程。

  今年4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项工作,提出“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为广东发展把脉定位。

  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也是实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省,关键在落实。五年来,一批良法密集出台,立法“广东实践”日益丰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硕果累累;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明确,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步步深入,制度笼子越扎越紧;严格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全民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良序加快形成,法治精神深植人心……

  良法善治,法治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

  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以后,广东分三批确定了17个市启动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设区的市立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截至去年底,共审查批准新行使设区的市立法权的市地方性法规30件,其中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14件、实体性法规16件。

  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需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解决,较早感受到地方立法权的迫切需要。

  法治,治国之重器,文明之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在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引下,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法治化环境成为核心竞争力。

  立法质量,是良法善治的前提。过去五年,广东人大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社会公众新期盼,促进立法与民意互动,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信访立法,扭转“信访不信法”困境,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电梯安全立法,厘清各方责任,保障电梯使用安全;科技成果转化立法,破解科研成果转化不畅之弊,助推创新驱动发展;工商登记立法,推动商事登记便利化,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立案难、执行难、见官难等痼疾成为司法运行成效的“拦路虎”。在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和期盼中,司法体制改革打响攻坚之战。

  事之当革,若畏惧而不为,则失时为害。

  2014年,广东成为全国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力破利益格局的藩篱。时隔三年多时间,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统一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重点改革内容如期破题。

  改革红利,在破竹之势中得以释放:去年全省法院审结各类案件149.31万件、上升22.27%,法官人均结案134.37件、上升22.28%,司法效率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改革后,首批试点院审结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中,由检察官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的超过80%,“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得到落实;全省6575名法官经公开遴选通过首批员额选任,5400名检察官经遴选入额,优质审判资源逐步回归……

  治粤,重在厉行法治。良法善治,为广东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依法行政,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法治的核心,在于规范公权、保障私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紧紧抓住建设法治政府这一关键环节,结合实际找准工作着力点,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划清权力运行边界,“明规则”有效打破“潜规则”。

  简政放权,广东先行一步,啃下“硬骨头”。广东2012年被确定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省,积极推进政府权责法定化、规范化,去年新取消省级行政审批事项122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126项,目前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

  在广东自贸区三大片区之一的深圳前海,地税部门将大量税源管理部门负责的后端事项,前移到办税服务窗口办理,260多个事项实现即办,40个非即办事项实现同一窗口收件和取件,纳税人填报时间缩短近40%,真正实现“一口办、网上办、马上办、限时办”,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现象成为历史。

  过去,群众办理事项涉及跨部门、跨层级审批,大多采取前置审批、串联审批的方式,需要反复提交申请材料,多部门跑腿盖章导致“公章旅行”,审批效率低,耗时长,群众反映强烈。

  佛山禅城区“一门式”改革把过去的线下串联审批变成线上并联审批,实现了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审批、关联事项审批等。改革后,窗口平均办理时间缩短47.49%,群众办事等候时间缩短50%,事项平均承诺时限缩短32.27%,570个事项共减少材料1126份。

  ——斩断种种利益链条,“法无授权不可为”观念深入人心。

  广东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2012年以来共排查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74303条,党纪政纪处分20681人,其中移送司法1327人,刹住了“小官大贪”和“苍蝇”式腐败的歪风。

  2016年,广东反腐败工作出现“三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量下降10.3%,涉及省管干部的初次举报下降3.9%,巡视发现涉及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大幅下降。

  《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提出,到2018年,珠三角地区各级政府率先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处于全国前列。

  法治惠民,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日俱增。


  全民自觉,凝聚尊法守法正能量

  2月28日下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桥发混凝土公司诉广州番禺区政府环保行政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政府胜诉。番禺区区长陈德俊出庭应诉并参加法庭辩论,部门主要负责人到现场旁听宣判,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

  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带头守法、保障执法,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

  五年来,广东建立完善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有关制度。截至去年底,全省共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2件,内部人员过问案件70件,11名干警因违规过问案件受到处理。今年以来,这项“零记录”一直未被打破,不过问、不干预案件形成新常态。

  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把普法和守法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抓实抓好,让全社会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信仰法律——

  近年来,广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意见》《广东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关于建立健全基层以案说法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着力从制度建设上推进普法工作落实。目前,广东正全力推行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龙头,把青少年作为普法源头,把外来工作为普法重头,把村(居)民作为普法大头,因类施教,全面提升覆盖面。

  五年来,广东各地组织企管人员参加学法培训、上法制课、参加法律考试等活动达230多万人次,开展普法宣传的非公企业达到16万多家。组织外来员工上法制课、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达1326万人次。外来员工上岗前接受普法教育的比例达85%以上……

  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必须大力推进各领域各行业依法治理,抓住基层这个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推动依法治理重心下移——

  农村的稳定,决定着社会的稳定。2014年以来,广东深入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基层普法队伍实现专业化。截至目前,全省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面向基层提供法律咨询21万多人次,举办法治讲座2.5万场次,调处矛盾纠纷近2.2万宗,参与处置群体性、敏感性案件1800多件。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当前,广东加快推进法规制度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全力推动法治广东建设上新水平,确保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方略,是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广东必须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统领工作全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力推进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书写法治广东建设新篇章。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辛均庆

编辑:曾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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