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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焕明、叶梅芬拟提名为地级市市长候选人

2017-05-03 06:50 来源:南方网

省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粤组公字〔2017〕110号

经省委常委会议讨论,东莞市委常委兼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殷焕明和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叶梅芬同志拟提名为地级市市长候选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殷焕明,1965年3月生(52岁),广东东莞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入党,学历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经济学专业)。曾任东莞市寮步镇委书记、市政府秘书长,2010年4月任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参加援疆任兵团农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2014年1月任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党工委书记,2016年12月任现职。

叶梅芬,女,1968年10月生(48岁),广东梅州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入党,学历在职研究生(中山大学财政学专业)、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省财政厅投资审核中心主任,绩效评价处、农业处、预算处处长,2013年5月任现职。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月9日

受理单位: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

邮政编码:510082

联系电话:020─87195196

传真电话:020─87185109

电子信箱:zzbgs@gd.gov.cn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2017年5月2日

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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