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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大代表:的士牌照拍卖应取消
2009-06-24 10:54:35 来源: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暂无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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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从本月17日开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有关《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法检查,在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后,昨日与政府部门交换意见会议上,参与执法检查组的人大代表对已经成为“众矢之的”的牌照拍卖制度仍存诸多疑问。

漫画/张建辉

  红的拍卖成本:

  54万/12年使用期,每辆出租车每个月牌照拍卖成本高达3600元

  红的运价

  起步价12.5元/3公里,每公里运价为2 .4元,为全国之最

  深圳的出租车牌照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生存状态?从本月17日开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有关《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法检查,在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后,昨日(23日)与政府部门交换意见会议上,参与执法检查组的人大代表对已经成为“众矢之的”的牌照拍卖制度仍存诸多疑问。

  不少参与检查的人大代表认为,牌照价格的攀升对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有人大代表建议可停止发放出租车牌照。

  拍卖高成本推高运价

  在执法检查交换意见会上,牌照的发放问题再次成为代表关注的焦点。代表基本达成的共识是,由于牌照拍卖价格过高,最终的结果是导致运价调整有相当大的困难,使运价对市场和行业的调节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参加了此前的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的郑学定代表指出,根据《条例》规定,出租车牌照实际上是不应当由个人所有的,而目前深圳确实存在着个人拥有出租车牌照的实际情况,这种现象,“是政府部门钻了法律的空子。”

  据了解,深圳目前由个人所有的出租车牌照共514个,对此,深圳市交通局代表现场反馈表示,该现象有历史原因,由于深圳的《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制定于1994年,而深圳的出租车牌照在此之前已经采取了拍卖的方式,随后在融资、抵押等环节中,一些牌照流入个人手里,目前深圳归个人所有的牌照中,大部分为香港人所有。

  而此前,在执法检查启动当天,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也指出,政府目前已经注意到了由于采用拍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推高牌照费用的问题,但如何解决,尚存在困境。在昨日的座谈会上,有代表现场为出租车牌照拍卖算了一笔账。2007年深圳市投放2000辆出租车时,以54万的价格拍出12年使用期,这意味着,每辆出租车每个月仅牌照拍卖的成本就高达3600元,在这种成本压力下,企业转嫁到司机,也成为深圳出租车价格迟迟不能下降的重要原因。

  建议一:停止牌照拍卖制

  据市交通局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办公厅最近通知要求各地不得新出台出租车牌照有偿出让政策。目前深圳市《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仅规定以拍卖方式配置经营权,与国家政策和目前行业发展需要已不相适应。

  既然拍卖方式不尽受支持,政策也不允许,应该适时停止。郑学定提出,深圳应当认真考虑,停止现有拍卖出租车牌照的方法。他认为,深圳可以借鉴上海等地的方法,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牌照经营资格。在经营模式上,应当将现有的77家出租车经营企业进行重组整合,形成集约型的规模经营。

  “我不能理解在出租车价格调整听证会上,一些政府官员站在企业那边说话的做法。”郑学定毫不客气地对政府在出租车价格听证上未能保持客观公正态度提出了批评,“有官员说,降低运价,就会有企业经营不下去,会破产。这是明显站在了企业一方,为什么不考虑一下,价格不降,很多市民觉得难以承受呢?”

  建议二:抽签方式发牌照

  代表程克青认为,出租车行业的定位应该是“有偿公共事业”,出租车公司是实行专营专管的机构,这在新的出租车管理条例上应该予以明确。目前出租车的牌照没有可增可减的机制,行业的退出机制远未形成,除了出租车司机可以退出这个行业之外,出租车公司、牌照都可以退出。

  程克青建议,出租车管理应该形成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以及统一的投诉和处理机制,目前车牌、司机套在一起实行终身制。“我也支持车牌不要再拍卖了,”程克青表示,就像招标一样,符合资格的可以进行抽签。他认为出租车牌照在拍卖时的高价属于市场行为,不应由政府买单。为了公平起见,可以通过抽签的方式来加以解决。

  建议三:为的士司机解决户口

  代表们普遍对出租车司机的生存状况表示关注。在此前召开的执行情况汇报会上,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坦陈,企业和司机之间的关系一直存在着一种矛盾,一方面是承包经营,一方面是劳动合同。这给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问题。代表建议,可以借鉴上海、天津等城市的管理方法,研究“单班制”,用一定的方式解决出租车工作时间过长的问题。对于变化无常的市场状况,代表罗周平建议,将出租车的牌照从现在的12年延长至15年,降低出租车司机的运营成本。

  代表程克青建议说,虽然存在着承包者和劳动者身份问题的矛盾,但是在对出租车管理条例的调整中,应多为司机考虑,通过为出租车司机解决深圳户口、家人就业及子女读书等问题,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

  建议四:对蓝牌车打疏结合

  在打击蓝牌车的问题上,代表们也纷纷支招。代表庄义婷建议,对于特区内,可通过将打击蓝牌车纳入政府考核机制的方式,实行关内的四区联动,加大蓝牌车的打击力度。程克青认为,可以考虑对出租车进行天然气改造或者大力推广混合动力型的出租车,每个出租车有固定的天然气的地点,以此从源头上打掉蓝牌车。

  郑学定建议,在备受批评的非法营运问题上,政府在严打之外,还应该考虑一下是否存在合理疏导的可能,“我和一些开蓝牌车的司机交谈过,他们中有一些是最初到深圳的建设者,因为企业改制等原因下岗失业,没有谋生手段,才靠此为生,政府有没有可能将其中一些蓝牌车纳入到规范管理的轨道上?在这个基础上,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法律,对开蓝牌车和乘坐蓝牌车的人同样给予法律处罚,打和疏相结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楠表示,对于此次执法检查组各位成员的意见,市人大将会逐条予以归纳,形成综合性意见,并形成报告。下个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报告并进行审议,在审议后将意见反馈给政府。

编辑:钟素萍

作者:王莹 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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