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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法官与律师正当交流制度》全省率先出台

2005-06-13 09:31:29 珠海特区报

  南方网讯  “法官与律师可以正当交往,今后珠海市法官协会与珠海市律师协会将为法官与律师在职业关系中的正当交流搭建平台。”日前,珠海市法协与珠海市律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这项《珠海市法官与律师正当交流制度》。

  据了解,在法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甚至相互勾结,破坏司法公正屡见不鲜的背景下,最高法院、司法部等先后颁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去年,珠海市也制订了类似制度,禁止法官与律师单方面接触,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然而,这些“隔离带”建立了,可对于法律共同体中两大专业团体的正当交流却一直没有规范,法官与律师们在办案过程中出现分歧,也苦于没有途径交流。特别是在法院新大楼启用后,专门的法官通道更是阻断了律师同法官在办的正常交流。针对这一情况,市法协同律协经过几个月的酝酿磋商,制订了这项新制度,旨在加强对法官和律师职业纪律约束的同时,也为双方的正当交往构筑一个平台。这在广东省尚属首次。

  《制度》规定,双方协会将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进行交流。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通过这个平台不仅可以让法官与律师正当交往趋于正常,同时还可以通过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编辑:刘倩)


作者:记者 刘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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