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包括新建住宅强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禁用一次性木筷子等规定
施行近十年的《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被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昨日(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集多部门召开环保条例修订征求意见座谈会,相关部门建议在条例中加入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禁止外地营运客车过户珠海、禁用一次性木筷子和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等规定。
建设部门应强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资源的再生性和环保性已是世界公认。昨日的会议上,建设部门建议借鉴深圳经验,在条款中增加“新建多层民用建筑,要预留管道位置,统一安装管理,如没有安装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建设主管部门将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部门还认为,既有建筑在不影响安全、外观的情况下,住户可以安装太阳能系统。
同时与太阳能利用相关的建议还包括: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公共照明中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路灯;新建学校、工厂、医院、酒店等公共建筑要强制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住宅小区推广安装太阳能公共照明系统。
交警部门应禁止外地客车过户珠海同样参照周边城市的经验,交警部门建议,条例修订时应明确规定,不受理外地从事营运的大中型客车过户珠海。其原因是,这些客车由于运营时间已达到一定年数,在尾气排放上很少能达标。更重要的一点,这些旧客车转入珠海,大部分被用作企业员工班车或学校校车,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根据初步统计,2006年至今,已有202台外地客车通过过户等形式进入珠海。在深圳、中山等地,此现象已引起政府的重视,并作出了相关限制规定。
工商部门应禁用一次性木筷子规划部门根据《噪音法》的规定,认为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规划部门建议将间隔的“一定距离”细化,根据珠海实际将其写入修订方案。
另外,工商等部门还建议,条例应规定在珠海禁用以木材为原料的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
(实习编辑:张伟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