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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3 09:47:19 南方网
蓝天清水、碧空万里,令人心旷神怡;而绿树成荫、杨柳依依的美景随处可见,步入中山,仿佛到了世外桃源,仿佛人入画中。这个令人沉醉的城市目前正在为建设“两个适宜”和谐中山而不懈努力。“两个适宜”其中之一就是适宜居住,就是要有好的环境。中山在广东地级以上城市中,较早获得了“全国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荣誉,今年还将接受全国生态城市的验收。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中山市市委、市政府对科学发展的全面认识与身体力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快速增长,中山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把节能减排、环保工作真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资源节约和污染治理并举,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质、声环境保持在较好的水平,在全市经济总量实现了22.8%的高速增长下,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实现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近日,参加今年广东省两会的中山市长李启红在接受南方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创建全国生态市已是全体中山人民的共同愿望,接下来,首先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第二要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从源头上防治污染。
从具体实施上,据了解,中山已经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并将通过创建全国生态城市及重点工程全面实施节能减排,打造绿色中山,生态中山。
一、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分解减排工作任务
“到2010年底,中山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万吨以内,化学需氧排放总量控制在3.2万吨以内。”这是中山市同广东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要实现省下达的污染物减排计划,而相应人口不断增加、经济快速增长、排污总量不断增大的趋势,要实现两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削减,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中山市按照“责任明确、协调一致、有序高效、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分步实施各项工作。
(一)提高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认识,颁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中山市认识到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是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关系。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减少环境污染的“总闸门”,是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的重要措施。2006年9月至今,为切实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实现COD 和SO2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中山市根据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具体目标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完成了《中山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关于加强中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实施依据》、《2007年中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中山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等的编制及颁布工作。
(二)签订目标责任书、分级落实减排任务。中山市通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小兵与各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代表市政府与各镇区签订关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书。成为全广东省第一个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解到镇区和企业(单位)的地级市。
(三)组建减排工作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编委专门下达了10个事业编制组建了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治污减排工作专门机构,中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治污减排工作办公室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建立总量减排台帐,全面开展总量减排季报工作。2007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05年削减0.6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比05年削减0.2万吨,完成省下达的削减任务。
二、落实有效减排工作措施,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中山市切实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全国生态市创建工作、电厂脱硫、关停小火电、工业污染防治等方面推进治污减排工作,使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得以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大力推进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加快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是落实减排工作的重要一环。生活污水对中山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贡献最大。要实现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的目标,最重要是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并达标排放。2004年以来,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珠江整治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作了明确部署,到“十一五”末,全市要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93万吨以上,到 2010 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70% 以上。中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同时出台措施对镇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资金、建设用地、初期运营费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到2007年底,中嘉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小榄镇(一期)、坦洲镇、三乡镇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全市日处理能力达29万吨,比2000年新增19万吨。珍家山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量已完成80%,18个有建设任务的镇区已全部立项,有11个镇区已于2007年动工建设,其余7个镇将于2008年2月底前动工建设,2008年底前投入运行。
(二)控制火电行业,抓住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的关键。
中山市积极推进电力结构调整,引进优质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天然气发电项目的同时,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关停所有5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燃油小火电机组(除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机组外)的要求,市发改、经贸、供电等部门全面落实小火电关停工作。到2007年底已落实了中山发电厂有限公司(一柴)、中山市山海发电厂(中山市中粤马口铁有限公司电厂)、中山市港口电厂、中山市隆都发电厂有限公司、中山市永润电力有限公司、中山中发电力有限公司(二柴、三柴)等小火电的停产退运工作,停产退运机组总装机容量达34.9万千瓦,年削减二氧化硫达0.2万吨。
(三)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力保节能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
1、把好环保准入关,控制污染增量,推进污染集中处理,取得明显效果。近年来,中山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三句硬话”以及“五不批”指示精神,完善环保项目的决策机制,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听证制度,严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倡导节约资源,完善环保项目的决策机制,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2007年全市审批建设项目10457项,因选址不当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而不批准的项目27项。
2、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中山市通过建立污染源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实行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中山市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实施分级管理,根据污染源的性质和规模实施不同的监管模式,合理分配资源。推行《中山市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建立环境保护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状况。2007年评出“环保诚信”企业23家,有关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中山市以铁的手腕打击环境违法企业,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专项整治,2007年与新闻媒体开展对排污企业的突击检查,曝光违法排污行为,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建设、整治情况及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6998人次,检查企业5887间次,办结环境违法处罚案件133宗,其中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共46宗,处罚金额达544.5万元,与2006年同期相比立案宗数与处罚金额分别上升了73 %和87%,创下了近五年来的最高记录。
3、积极推动全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为提高环境监控水平,中山市投入2000万元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对全市24个镇区约290个重点污染源或环境敏感点进行视频、流量、污染物监测等监控。2007年1月,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政府批准,7月系统建设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10月完成系统前端监测系统、视频监控和通信线路租用、监控中心软件、监控中心硬件集成四个子项目的招标工作,11月开始进行建设,预计整个系统在2008年2月投入运行。
三、加快实施全国生态市创建活动,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抓出成效
2004年,中山市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这一荣誉后,又提出创建“全国生态市”的目标,深入开展生态建设,生态保护功能不断加强。2005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创建全国生态市动员大会,提出了要在“十一五”期间创建全国首批、全省首个地级生态市的宏伟目标,出台了《中山创建全国生态市实施方案》,确定了石岐河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林相改造建设工程、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建设、崖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建设、废弃矿山矿区复绿工程、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农产品监测网络工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等11项生态市创建重点项目工程。
(一)加强内河涌综合整治,抓好内河涌两岸的生态恢复。
近年中山市针对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每年都制定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与考核指标,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镇区和部门。近年中山市共投入5.55亿元,整治内河涌1227公里,清理拆除河道两岸的违章建筑1400多间,清理水浮莲及水面垃圾60多万吨。岐江河整治工作累计投入1.4亿元,整治岐江河道32.3公里,水质已恢复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基本消除黑臭现象。各镇区大力实施“碧水工程”,将内河整治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加大力度推进河涌疏河清淤、植树绿化、砌石护岸等工作,使内河涌两岸环境有较大改观。
(二)以人为本,建设绿色中山。
一是开展优化林相改造工程。中山市认真落实好林相改造工程、“一区三线”工程等生态林改造工程的抚育工作。自2000年开始,“一区三线”森林改造被市政府列入“农村五项工程”,通过大规模林相改造转入第二重山林相改造。据统计,从2000年至2007年,共完成改造面积7.66万亩,种下苗木近1000万株,树种有降香黄檀、火力楠、山杜英、土沉香、黄桐、海南蒲桃、枫香、荷木、红椎、灰木莲、大叶相思等37个乡土及引进优良阔叶树种,大大丰富了全市植物物种资源,初步形成了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功能的,具有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景观特色的森林体系,有效地完善了全市绿地生态系统。此外,抓好城区绿化和公路绿化,结合中山一路至中山六路、岐江河一河两岸的绿化景观改造,形成了“一条路一层林”的道路绿化新格局,兴建了一批小公园、郊野森林公园等。按照“一路一树,一路一景”的要求,做到新建道路树种一批,改造一批老化树种,补种一批残缺或生长差的路段,初步构建了颇具特色的绿色长廊。以农田防护林、绿色通道绿化为重点抓好乡镇“四旁”绿化,2005年至今,全市共新种和改造“四旁”绿化里程约1780公里,种植各类苗木200万株。中山市于2007年12月通过了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的验收。通过这些绿化建设,大大地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凸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村容、村貌。二是狠抓红树林湿地恢复工程。自2005年起,中山市在南朗、坦洲等镇区沿海滩涂积极营造红树林,至2007年共完成3000亩,种植的品种主要有无瓣海桑、海桑、拉观木、红海榄、白骨壤、木榄、秋茄等,成活率达90%,且苗木生长良好,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很好的生态效果。中山市继续加大投入,在适宜种植区域扩大红树林种植范围,如在南朗崖口华山围、二茅边围外进行了红树林造林抛石蓄淤工程,共抛石长度3500米,抛下角石15400立方米,为第三期海岸红树林种植提供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进一步加强湿地环境保护,逐步恢复海岸湿地生态系统。三是继续推进废弃矿山矿区复绿工程。结合实际情况,中山市制定了开展整顿无证勘查开采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采石场、采坭场整治和石场复绿为重点开展整治工作,至今全市6个废弃矿山矿区已完成复绿并通过验收,复绿面积达18.64万平方米,投资资金994.53万元,另外2个废弃矿山矿区正在进行复绿。综合利用废弃矿山矿区有10个,其中3个分别用作发电厂水池、垃圾填埋场、以及纳入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规划用地,2个整治复绿工作纳入中山市金字山公园建设工程项目。其余5个纳入工业园规划区作为工业用地,正在进行土地平整。
(三)扶持和培育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水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近年来,中山市加大力度扶持和培育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水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到生产中,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通过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提升农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农业整体效益,目前,全市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37500亩,年产量45000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17250亩,年产量35000吨;东升镇“四大家鱼”高产示范基地、横栏罗氏沼虾产业化示范基地和板芙镇优质出口水产养殖基地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共13000亩,无公害认证的产品达1万吨。此外,中山市共有7家企业的9个产品先后获得国家绿色食品A级认证,28家企业的44个产品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四)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近年来,中山市委、市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视,自2002年以来,中山市每年拨出专项资金支持市、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的建设,通过近几年的建设和完善,24个镇区中,共有23个镇区已建成农产品检测站,并投入正常运作;多个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也建立了检测室,中山市“市+镇(区)+基地”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2007年,全市各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共检测蔬菜农药残留样本250399份,检验合格样本245294个,检测合格率为98%,定性检测生猪“瘦肉精”尿样20080个,合格19241份,合格率为95.8%。今年1-5月份,中山市共检测蔬菜样本132160份,合格率96.6%;检测“瘦肉精:尿样12816份,合格率93.4%。中山市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较2005年有明显上升,全市没有因食用农产品而中毒的事件发生。此外,中山市于2006年6月1日正式启用集查询、统计分析、抽样分布评价和安全预警为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系统”。目前,“监控系统”投入使用一年多以来运转正常,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系统全面建立,各镇级农产品检测站可利用网络统计上传了检测数据,并建立起一个庞大、全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网络体系和数据库,实现数据汇总并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安全预警。
(五)精心策划,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基地建设。
中山市于1999年已制定《中山市环境卫生设施控制性规划》,明确将建设中心组团、北部组团和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其中,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于2002年10月动工建设,2005年投入使用,基地占地约86公顷,总投资约5.36亿元,处理垃圾能力为1100吨/日和医疗垃圾为20吨/日。基地共分为六大部分,包括卫生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焚烧发电厂、医疗废物焚烧厂、建筑余泥渣土消纳场和管理中心。中心组团基地不仅是一个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也是一个生态保护良好、环境优美宜人的“环境园”,还将是垃圾处理组团的监控中心、环保教育基地、环保专业人员培训中心、环卫科研中心等。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和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已全面启动。北部组团和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投资分别为5.9亿元和4.64亿元。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选址于黄圃镇吴栏村乌珠山旁,总占地面积约142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卫生填埋场、管理区及公用工程等。建设规模为:垃圾焚烧处理能力450吨/日,渗滤液处理能力300立方米/日,卫生填埋场库容230万立方米。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则选址于神湾镇外沙村黄牛山,占地面积1263.6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卫生填埋场、管理区及公用工程等。建设规模为:垃圾焚烧处理能力450吨/日,并预留不少于处理能力450吨/日的发展空间,渗滤液处理能力300立方米/日,卫生填埋场库容117万立方米。目前,北部基地已经完成了卫生填埋场土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渗滤液处理厂已完成施工报建;而南部基地也已办理项目建议书审批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评审。两大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改善中山市北部组团和南部组团镇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对促进组团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六)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的监管。
按照《中山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和《中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的要求,为更好地解决中山市产生的医疗垃圾、危险废物、严控废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处理处置问题,市医疗垃圾集中焚烧厂位于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日处理规模为20吨,于2006年投入使用。另一方面,中山市拟定了《中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建设的规划方案》,提出在民众镇建设中山市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的综合性固体废物处理中心,目前该处理中心处于前期筹建阶段。
(七)积极探索,建设五桂山生态保护区。
中山市把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列为生态市建设的重点建设工程之一,切实保护五桂山生态保护区:一是加强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的管理,保护区内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物种多样性,提高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和空气的能力,开展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规定》(中府〔2005〕169号)。二是市委、市政府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加快五桂山建设步伐。2005年,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省民政厅批准同意撤销五桂山镇,设立五桂山办事处。三是加快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于2005年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及中山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规划》已通过市人大审议,待公示完毕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四是投资250万元改造大尖山的工程,使大尖山入口600米的道路得到改造,150个车位的停车场已投入使用。
(八)城镇联动,全面开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等工作。
中山市把环境保护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积极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示范的创建工作。目前,全市18个镇中,小榄镇、沙溪镇、坦洲镇、三乡镇和板芙镇5个镇已经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黄圃镇和南头镇2个镇已通过广东省组织的专家验收。与此同时,中山市创建了一批生态示范点,如小榄镇、三乡镇、坦洲镇等镇获得“广东省生态示范镇”称号,南朗镇翠亨村、三乡镇平岚东村、平岚南村、坦洲合胜社区和火炬开发区窈窕村获得“广东省生态示范村”称号,为中山市创建全国生态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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